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号)、《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5〕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清新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经主体申报、项目实施和镇区测产验收,针对晚稻种植实现亩产(干谷)400公斤及以上的实施主体,以单产结果为导向,将清远市农投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清远市奥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苏灿新等58个晚稻种植主体列入2025年清新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批拟奖补实施主体名单。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相关书面材料等。
来函请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农业农村局401室(邮编:511800),联系电话:0763-5816026。
附件:2025年清新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批拟奖补实施主体名单.doc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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