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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人社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18 10:0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引领,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开展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局党组带头学,通过“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征订理论读本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此外,还定期督查干部职工登录“学习强国”、广东省网络干部学习、广东普法开展政策法规的学习。

  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配合推行“互联网+政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目前,我局4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和53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大力推动零跑动或最多跑1次,其中我局行政许可均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大缩减办理的时间。

  (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便民效率。将涉及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的事项集中到就业促进股(行政审批股),并安排工作人员集中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使我局所有的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都能在区服务大厅申请、受理、办结,并大力梳理、精简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限。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公示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内容,执法过程中,主动公开执法人员身份信息,佩戴行政执法证件等;加强事后执法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对行政处罚案卷等进行公开,每年对执法数据进行公开公示。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调查取证、案件跟进、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过程中,通过文字记录、图片、录音录像等形式进行记录,并完善有关台账、卷宗,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设置2名法制专员,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需送法制专员进行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要求。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转发《清远市清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到局各股室,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事项、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时限和内容。2020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五)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作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把每一次应诉和复议的过程,作为学法、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认真及时做好案件的答辩和证据收集和报送工作。截至12月底,我局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维持2件,正在审理3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维持3 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3件,二审出庭应诉1件。

  三、加强普法宣传,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区司法局、区法援处等单位到太平镇龙湾工业区开展了“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专项宣传活动,专项宣传活动接待法律咨询20多人,派发宣传资料2000份,小礼品1500份,进一步提升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在倡导劳动者学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联合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部门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维护务工人员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情况。

  (二)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安排工作人员到大型企业派发《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等资料,以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纪守法和合法维权的意识。

  (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增强了我局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综合培训。

  四、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一是紧抓“治欠保支”。深入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各镇属地管理及各职能部门属事管理的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劳资纠纷和根治欠薪工作的处置效力。牵头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过激讨薪事件。

  二是紧抓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司法部门组织开展劳动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与住建、交通、水利、财政、代建中心等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季度动态报送制度。2020年,我局开展劳动保障巡查,检查用人单位83家劳动者3.89万人次。畅通各种途径受理和处理劳资纠纷问题共528宗。办理劳资保证金专户6宗,缴存金额约1050.65万元,办理保证保险保函16宗,办理保额2049.8万元。

  三紧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20年,我区立案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50件,现已结案440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认定工伤634宗。受环保督察、陶瓷行业煤改气、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影响,区内部分企业关停并转,我局积极主动介入,深入到10家企业开展指导调处调解工作,涉及劳动者1000余人,有效维护我区劳动关系稳定。

  五、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一)疫情期间促进企业稳定。核发1541家申请稳岗补贴企业1283.36万元,核发3家受影响企业失业返还663.94万元。主动走访区内重点用工企业,就招用工、社保费减免、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等开展政策宣传。

  (二)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持续推进“南粤家政”“粤菜师傅”“农村电商”“新型学徒制”“以工代训”等培训工程,积极探索企业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校企合作灵活教学等方式,确保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不掉队”,全区累计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达6万余人次,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586本。

  (三)促进就业扶贫多点开花。全区建成就业扶贫车间6家,累计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47人。印发出台《关于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发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182个。开展建档立卡劳动力线下培训13班次共333人次。为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中小微企业发放就业补助30.5万元。

  (四)提高政策普惠度,落实优惠政策。各类补贴惠及群众4.8万人次,其中: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出1319.44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42.6万元;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支出4102.82万元(个人技能提升支出135.65万元,适岗培训支出2310.46万元,以工代训支出1656.7万元)。线上线下同频搭建招聘会38场次(其中“职”等你来网络直播招聘会线上观看人数达7.8万人),达成就业意向3888人次。办理企业人员退休证1080个。

  六、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坚决贯彻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我局继续聘请了法律顾问,遇到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工作,首先咨询法律顾问,听取其意见建议,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及时、准确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进行政务公开,认真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警惕办事效率。2020年,我局累计在信息公开目录以及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公开政务信息705条,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以及网上部门信箱的网民留言、舆情通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交办文件精神,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均对提议代表给予详细说明,并把解决此类问题列入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二)我局重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及时反馈司法建议的采纳情况;积极落实两法衔接制度。

  (三)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政,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问题。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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