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3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年度注册培训暨重大疑难案件研讨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清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体人员于2023年4月20日至23日参加脱产培训,因此2023年4月20日至23日期间清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暂停办公,4月24日起恢复正常,望周知。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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