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清新人社办〔2019〕19号)的规定,2023年4月共有王建新等1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5825584 传真:582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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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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