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的规定,我局组织了公开遴选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的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遴选的商业银行有2家,分别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新支行、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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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