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现对我区申报2023年度林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认定)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清新区林业局办公室(清新区林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
联系人:廖静文 联系电话:5810204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18号
邮政编码:511800
2.区人社局事业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志强 联系电话:5810078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10号302室
邮政编码:511800
附件:2023年度清远市清新区林业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及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x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