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服务地方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作为,统筹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等,强化政治引领,锻造素养能力强的干部队伍。
(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判断、新观点和新部署,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二、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教材读物辅助学习,牢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二)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由局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19日组织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对宪法、民法典宣讲;7月14日、10月27日分别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工作中。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多举措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建设。一是以标准促法治。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制订三项团体标准,分别是《青花梨生产技术规程》(T/QYZL 36—2023)、《清新西瓜芭乐生产技术规程》(T/QYZL 37—2023)、《清新三华李生产技术规程》(T/QYZL 38—2023)。二是建立协同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区检察院共同签订《清远市清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决标准统一。三是以普法宣传促创新发展。举办“知识产权创新赋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向全区45家高新企业宣讲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版权知识、科技政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政策。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商标有效注册量6862件,同比增长9.69%;全区持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件,专利授权386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清远市清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统筹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5月、10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计划开展集体研讨学习,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局党组及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六大方面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解决法治建设中突出问题。三是局党组班子成员把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设立公职律师岗位,加强工作力量配备。
(三)针对上年度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并按季度汇报整改情况。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我局将《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确定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制度,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配合区政府完成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全面推动政务公开。2023年通过清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230条次,其中通知公告72条、部门动态35条、行政执法95条、其它28条;通过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三个子栏目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共72条,其中食品药品安全60条、价格和收费信息3条、质监信息9条。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本年度产生行政诉讼一宗,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无败诉案件。
(七)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印发《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129名干部职工完成年度学法考试,满分率97%。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利用“八五”宣讲进行新立法法、新行政复议法培训。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便捷优质营商环境。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持续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深入贯彻实施个体工商户扶持、培育政策,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八所访百企活动”工作方案》,推动“个转企”工作,扶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2023年,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总数为42470户(其中个体户34097户、各类企业73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45户);2023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253户(其中个体工商户4064户、各类企业11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8户);共办理30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2.优化证后监管服务,督促引导市场主体及时完成年报公示,2022年度我区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8.67%,创历史新高;扎实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已完成清理73户,完成率100%;印发《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我局主要从三措施压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夯实根基,着力念好“紧箍咒”。定期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部门间工作会议,讨论和部署相关工作,促进部门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工作培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公立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提高审查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自查清理,着力筑牢“防火墙”。按照上级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三是专项抽查,着力拉起“警戒线”。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专项抽查工作,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1.推进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今年共计组织约318名乡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行政执法培训12次,实操执法培训、指导4次。二是开展案件评查,今年已评查镇街执法案件数量2宗。三是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下放事项执法服务指南》,规范乡镇办理《清远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一批)》155-202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
2.强执法,保安全,筑牢“三品一特”安全防线。一是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市政府通报,清新区在202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荣获A级等次,排名全市第一位,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得到市政府充分肯定并予以通报表扬;2023年8月25日,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名单,正式命名全省16个县(市、区)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清远市清新区成为全市首个“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目前已完成我区8072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任务,并按要求签订承诺书;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大对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2023年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692户次,对发现的风险问题处置完成率100%,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风险分级管理实施率均达到100%;完成省运会、残运会后半程赛事和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出动执法人员531人次,完成食品安全保障活动192场次,食品检测10436批次;二是持续深化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开展专项检查、抽样行动,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661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349家次,抽样共92批次,目前暂未收到不合格报告;三是持续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民生关注重点产品,检查电动车自行车销售单位218家次、抽查电动自行车电池6批次、防火门窗生产企业3家、消防器材销售企业16家、燃气具及配件生产销售单位150家次、文具玩具店等相关经营户209户次,对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均已立案查处,对文具玩具店等相关经营户中的三无产品均要求现场立即下架;四是针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叉车、燃气压力管道等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检查487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441台(套),对发现的隐患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督促其完成整改。五是全力保障网络交易市场安全有序,对网络销售涉疫药品、医疗用品、肉禽蛋菜、粮油、危险化学品、食品等开展监测监管,积极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六是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以“防线、红线+底线”为抓手,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立案270宗、结案369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线索7条,推动市场整体环境进一步改善。七是加强价格收费监管,持续整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整治乱收费行为;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检查各类药店、医院、诊所、商超,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明码标价。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2023年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决定共17126件,其中:行政许可16681件,行政处罚235件,行政强制7件,行政检查203件。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共73件,进行法制审核73件。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免责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和《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
4.推进全区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分期分批制定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推行跨部门、场景式的联合执法机制,其中,我局牵头负责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联合检查,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发挥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作用,今年我局主持北京某建材公司与清远市清新区某建材公司就一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清远市首例行政调解成功的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案件。
2.高效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受理投诉、举报、咨询4212宗,102.5441万元,调解成功1524宗,做到事事有落实。
3.持续加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举办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实施“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两项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目前已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64间、“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32间。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没有把普法完全融入执法全过程。在针对投诉举报的结果答复中,由于恶意举报案件数量太大,有部分执法人员只简单粗暴地告知是否立案,并未将原因和法律依据列举告知,导致举报人不清楚其举报事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认为我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毫无依据,对答复结果不满引发行政复议。
(二)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效果不明显。由于系统衔接不畅通,国家、省食品抽检系统并未为乡镇开设账号,导致乡镇综合执法部门无法及时获取抽检不合格信息以及录入后续处理的工作难以推进。
(三)化解纠纷能力仍有不足。由于消费投诉举报数量日益增多,而执法人员配备严重不足。2021年,我局受理投诉、举报、咨询2633宗,月均219宗;2022年,受理3361宗,月均280宗;2023年,共受理4212宗,月均351宗。其中职业投诉件也日益增多,导致执法人员疲于奔命。
(四)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实际落实效果有限。由于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中的事项有限,而且部分适用情节比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法》更严格,导致难以发挥作用。
(五)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项目不足。由于涉企“综合查一次”与跨部门“双随机”监管清单所实施的监管模式有重合,为避免造成重复检查,所以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的后续更新仍在探索中。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研究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八所访百企活动”工作方案》,围绕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扶持力度,认真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指导,深入推进“个转企”,推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强化证后监管,开展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扎实推进长期未营业企业清理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一是围绕深化市场秩序治理,着力提振信心促消费,纵深推进“放心消费粤行动”,切实加大消费维权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二是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维权质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深入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医美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检查,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三)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营造稳定向好安全环境。一是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专班职责,督促各级包保干部照单履职、挂图作战、定期督导,按时完成包保任务;二是继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争取年底前完成我区所有中考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评定;三是继续大力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丰富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营造全民共治共享浓厚氛围;四是继续深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两品一械”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五是结合年度“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工作安排,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科普宣传;六是继续抓好农资、建材、老年用品、玩具和学习用品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举报投诉相对集中、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较高、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产品和认证监管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七是以涉及民生、辖区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和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持续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燃气专项、盛装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叉车、起重机械、电梯等专项整治工作。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