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区依法行政办的工作要求,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通过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住改商”及“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精简前置审批事项、推进证照分离、实行“双告知”制度,改革经营范围登记,极大地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为大型企业落户清新营造了宽松的市场环境。2019年,我局核准“一址多照”企业59户;住宅改商业用途企业共192户;二是全面推广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及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2019年,我局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29宗,核发电子营业执照3户;三是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2019年,我局共有637户市场主体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其中冠省名41户,冠市名462户;四是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2019年,全区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38户。
2019年,全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677户,注册资金26208.63万元;新登记设立的内资企业共32户,新增注册资本(金)31363万元;新登记设立的私营企业共714户,注册资金201789.47万元;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1户,出资总额5892.5万元。
(二)切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多举措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截至6月30日,我区企业应报4679户,实报4367户,未报312户,年报率93.33%,比去年同期增长4.22%;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应报1070户,实报1060户,未报10户,年报率99.07%,比去期同期略减0.65%;个体户应报22904户,实报20151户,未报2753户,年报率87.98%,比去年同期略减1.73%。二是认真做好年报后列(标)异、分批列严和批量清吊工作,对未报送2018年报的2747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未报送2018年报的442户内资企业、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因未年报列异满3年、仍未补报年报的私营企业63户进行列严;有计划的开展2019年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批量清吊工作,依程序对317户企业进行批量立案清吊。三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保健品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8户,抽查结果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区财政、税务、住建等六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局61户企业抽查名单、区局177户企业抽查名单开展2019年度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推进“个转企”工作,积极办理股权出质、动产抵押业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2019年,共办理25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54宗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出质股权20.17亿元,融资金额34.16亿元;办理动产抵押业务24宗,帮助企业融资8.7亿元;二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助企惠企,2019年累计有效商标注册量为3604件,其中申请量为641件,本年度注册量618件;截至2019年9月,专利申请量为369件,授权量为226件,其中涉及考核指标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为54件,完成率为41.22%;发明授权量为22件,完成率为78.57%;2019年共审核了专利资助申请97件,其中通过初审82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57件,外观设计专利7件,发明专利18件,初审申报资助金额23.91万元;发放2018年23家企业及个人实用新型专利奖励,共计13.3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全区共有74户企业被公示为2018年度“守重”企业,其中新申请企业19户,连续公示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10户,连续公示20年以上3户(含1户已经连续公示30年);四是不断强化标准化引领作用,一方面落实《省局关于推荐广东省农业、服务业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积极发动中振智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广东省富钼富硒功能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另一方面继续督促企业自主将依法制定并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或服务标准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自我声明公开;五是积极推动企业开展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今年共推动4家企业通过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2家企业通过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六是积极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为了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根据《计量法》、《节约能源法》和相关文件要求,聘请市计量协会专家,对2家列入“省万企”耗能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辖区安全平稳。一是狠抓全区特种设备“飘红”治理,推进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和及时报检,提高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率,逐步建立我区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飘红”治理新机制,特设飘红清理取得新成效,飘红率下降到2%;二是制定重点危险源检查计划,对广东双汇、森叶纸叶、清泉湾、古龙峡、百富洋、粤锋、太丰、普华4间气站、清新水泥、广英水泥、合展工业气体、思俊化工、先导稀材、清新人医、美林广场和正茂燃气等16个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列入重点监管,每年至少检查两次以上,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相关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安全隐患的能力;三是继续推进淘汰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工作,截至目前,全区须淘汰的23台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中,已淘汰停用18台、已整改成生物质锅炉2台、正在整改3台,我局对该3台需淘汰的燃煤锅炉积极跟踪整改进度。
目前我区拥有各类在册特种设备5534台(辆、套)、在用4216台(辆、套),其中锅炉80、压力容器1203、电梯1876、起重机械249、叉车595、大型游乐设施12、压力管道201。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清新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将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列入2019年重要议事日程,创建工作督查机制,对各镇(场)、食安委成员单位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二维码溯源系统建设,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建成零售市场食用农产品流通追溯信息化管理平台,初步实现肉类蔬菜(包括水产、猪肉、三鸟等)“来源可溯、责任可究”;三是继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64家次,检查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托管机构234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966户次、农业经营企业513家次,有效避免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时清退一批“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四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2019年共完成食品检验量“每千人5批次”共3500批次任务(其中生产环节600批次,餐饮环节1000批次,流通环节1900批次),目前已经出结果2836批次,未出结果664批次,不合格126批次,合格率为95.56%。五是巩固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 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成果,采取有力措施,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防止活禽经营限制区内活禽经营反弹;六是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全区已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2795间(A级35间、B级1439间、C级1321间),实施率达95%,其中学校食堂全部B级(含)以上;已实施“明厨亮灶”共2712间,覆盖率达92%,其中学校食堂、大型餐馆和500人以上单位食堂的覆盖率达100%。
(六)加强两品一械安全监管,确保规范经营。一是开展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疫苗和血液制品流通环节等开展专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共332间次,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检查39间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跟踪检查检查10间次;二是有序开展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10间次;三是开展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1间次,暂未发现线上线下医疗器械违法经营行为;四是有序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10批次、化妆品抽检10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检5批次,处理药品抽检不合格案件1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
今年,我局根据《关于提出报请区政府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报送了清远市清新区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我局今年原有一项立项申请,由于省市区机构改革的原因,该项工作未如期开展。我局今年没有规范性文件到期,也没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决策方面,规则明确、程序完备。
严格执行《清远市清新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照目录中所列事项,梳理我局的各个决策,今年我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行政执法方面,权责明确、行为规范。
(一)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
由于机构改革,为了完善执法主体资格,我局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机构改革中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局完成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用户变更和数据迁移。今年我局有33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由于工作调动关系或退休离职,注销了29个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的内部审核和管理机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公示内容的采集和传递,并通过法规股核审、报分管执法业务领导审批的公示程序,确保发布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1、强化事前公开。我局通过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和监督信息。
2、规范事中公示。我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按照程序规范要求,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并全程佩带,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救济途径;同时,在各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在行政执法的事后环节,我局贯彻落实执法公示责任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结果,自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启用以来,已经公示了28宗行政处罚结果。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主要采取文字和影像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和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机构改革后,我局执法文书统一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格式范本》,规范了执法文书格式,完善了执法文字记录。
2、规范影像记录。对于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特别是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我局均进行了执法影像记录。
3、在规范执法用语方面。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后,我局进一步统一了各类文书的用语表述,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的方式,明确了执法人员在开展现场检查、告知行政相对人等执法工作中的规范用语。
4、在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方面。我局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落实案件档案管理要求,并在保留原书式归档的同时,探索通过信息化储存的方式,逐步实行行政执法档案存量数字化和电子化。
(四)全面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我局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不具体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
2、明确审核范围。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确定了“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七种需要法制审核的情形。
3、规范审核程序。我局在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调查取证完毕、承办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由政策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之后再提请单位负责人作出决定。
4、明确审核内容。我局政策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时,主要审核以下内容: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执法程序,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5、明确审核责任。我局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遵照法定的审核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在案件审核表签名确认,明确审核责任。
(五)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活动。
一是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截至目前,双打办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11041人次,检查单位11202家次,开展产品质量抽检监测2150批次,立案查处制假售假类案件90宗,其中通过产品质量抽检监测,查处生活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案87宗,罚没16.5万元;通过线索深挖,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宗,罚没0.03万元,查扣侵权美的空调13台;另外联合市局、清城区局、清城区公安局查处大要案1宗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刑事拘留涉案嫌疑人2人,查扣假冒的美注册商标的电风扇1238台、美的二维码条码22000个、美的电风扇合格证条码62448个、塑料盖4160个、电风扇前钢网罩580个、包装箱3760个、调速开关80个,没有标注商标标识的风扇扇叶18320个。2019年,通过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物安全、影响人身健康的建筑用钢筋、家庭装修用内墙涂料等产品质量监管,投入专项抽检经费10.75万元,抽检产品批40次。也加大对成员单位开展打假专项工作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经费支持,支持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及禾云镇双打办等部门打假经费共计6万元,促使我区打假工作更纵深、更全面的推进;二是联合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入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存放)行为,全区累计组织专项行动57次,出动执法人员963人/次、执法车辆178台/次,取缔无证无照窝点60个,查获柴油86657.31升(73.94吨),查获汽油19990升(14.7吨),合计转移成品油106575.31升(90.64吨),治安拘留3人,排查涉黑涉恶举报线索1条;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包括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医疗药品领域价格监管、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市场监管、铁路专用线价格监管、民生关注和重要时段的价格监管等;四是开展治理“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检查社区、广场、“保健”类店铺等人流密集场所及店铺258户次,核查直销企业及服务网点141户,开展宣传活动15场,印制宣传资料册500份,宣传海报50份,查办案件7宗。五是开展查无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摩托车(及电动车)维修店、废品回收站点、小型制衣厂、小型电动车销售店开展地毯式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54人次,车辆355台次,共检查商事主体453户次,对33户无照经营户发出行政告诫书,查封叉车、起重机各1台;六是开展网络交易日常排查监管,建立网络交易日常排查监管机制,对系统内登记在册的网站、网店进行排查,检查以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的主体、经营范围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主体情况;截至目前,企业网站335户,个体网站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经核查注销主体73户,移除主体195户,确认无效网站76户,共移除网站249家。
2019年以来,我局共立案125宗,结案135宗,案值32.6382万元,罚没39.6599万元。
五、畅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立足点,按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我局通过清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栏目和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栏目、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共258条,其中:通知公告69条、工作动态61条、行政执法97条、其它31条。我局信息公开均为主动公开,没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完善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办结政协提案。今年收到涉及我局的市政协提案5件以及区政协提案2件,共7件分别是:1、关于加快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建议;2、关于制定相关政策扶持、鼓励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3、关于将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中的建议;4、关于加强我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5、关于在我市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试点工作的建议;6、关于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的建议 ;7、关于政府如何做好安全食品生产及销售保障的建议。为此,我局指派了对应的业务股室进行办理答复,均已办结。
(二)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和《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计划,明确六项工作措施,明示负责人应出庭应诉的四种情况,今年我局有一宗行政诉讼案件由分管副局长出庭应诉。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严格落实决策酝酿、集体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同时提前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汇报并邀请列席会议,录入“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平台,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七、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方面,渠道畅通,有效处理。
不断提高消保维权工作水平。一是于3月14日联合市政府、区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区消费者委员会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在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公园举办2019年清远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市、区共有30多个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参加活动,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1861人次,受理投诉3宗,现场派发宣传资料5100多份;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投诉举报工作,严格案件投诉举报工作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截至目前为止,12345平台派工单1279宗,含咨询、建议95宗,投诉941宗、经济违法举报243宗,挽回经济损失16.47万元,做到投诉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办结率100%。
八、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以领导带头学法、干部全面学法和年度考法相结合,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用法,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一)明确普法职责。我局制定并在区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责任股室、普法对象、具体举措和普法目标等内容。同时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并在各市场监管所设立普法宣传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协调、相互联系的普法工作格局,使全局拧成一股绳,构建了普法工作合力。
(二)抓好领导带头学法活动。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被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和述职内容,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使全局领导班子成员不断提高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行政的决策能力。
(三)抓好干部学法培训。我局能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岗前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单位和本区、本局业务培训,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业务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能根据自身业务和专项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有内容、有记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水平。
2019年5月28日,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参加全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推进及业务培训会议。2019年7月23-26日组织我局13名监管人员到昆明参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组织的2019年第三期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后的监管政策暨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实践培训班。2019年7月28-30日组织3名药品检查员到广州参加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19 年省级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检查员全员培训班。2019年8月1-2日组织2名监管人员和2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人员到英德参加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宣贯及重点监测业务培训会议。2019年8月11-13日组织1名医疗器械检查员到广州参加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19 年省级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检查员全员培训班。2019年8月19日,组织相关股室业务骨干参加疫苗管理法电视电话培训会议。2019年8月28日—29日,组织全系统食品餐饮监管人员参加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餐饮监管人员培训班。2019年9月5日-6日,举办执法办案和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班,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19年9月23-26日组织1名化妆品监管人员到广州参加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管业务培训班。2019年9月29-30日,组织相关业务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培训班。2019年10月9日组织13名监管人员到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视频会议)。2019年10月18日,举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工作及业务培训会议,我局相关执法人员参加。2019年11月11-15日组织1名监管人员到广州参加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宣讲师资专题讲座。2019年11月17-20日,组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加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培训。2019年11月21日-22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及各镇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网络监管和广告监管业务培训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提升培训班。
九、依法行政保障方面,措施得力,分工到位。
我局设有政策法规股,有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协调等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做好各项工作,局领导班子在年初结合地区实际对我局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我局负责人亦向区政府报告了本局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顺利完成2018年度区依法行政考评检查。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配合区司法局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的执法督察。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