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其他 > 部门动态

清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宣贯新《公司法》,推动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改革平稳落地

时间: 2024-07-17 08:3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4年7月1日起,新修订《公司法》正式实施,重要变化之一是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规定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存量公司在三年过渡期内(即2027年6月30日前)将注册资本调整至五年内(即2032年6月30日前)缴足。这是自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后的重要改革。

  清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三个加强”全力推动新公司法及注册资本规定平稳落地,大力服务好该项改革涉及的几千家公司主体,督促公司守法经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6月28日,该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20余人参加省局召开的新《公司法》专题培训视频会,并及时将新登记内容传达至该局驻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的企业开办专窗及变更注销登记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确保登记人员正确理解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执行新登记制度。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线上线下全面宣传《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政策解读,并及时仔细解答公司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经办人员的有关登记咨询500多人次。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为方便公司办理减资、股权转让或认缴出资时间备案等涉及注册资本调整的登记业务,该局积极落实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及容缺受理机制,以优质、高质的政务服务让公司无须“多跑腿”即可便捷、顺利办成业务。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企业窗口没有出现扎堆“减资潮”或集体性事件,公司登记秩序平稳、有序。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做好新《公司法》宣贯工作,抓重点、出亮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方针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走深走实。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