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9 号),参照市局《2023年清远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制定了《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