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局决定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0时,在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609室)公开举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强劲凉茶滨江路店涉嫌生产销售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一案的听证会。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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