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的战略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要求,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制止餐饮浪费稽查执法检查,对餐饮浪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2024年查处了一批餐饮领域的违法案件。现选取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清新区山塘镇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27日,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清新区山塘镇某饭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也没有提示说明。清新区山塘镇某饭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清新区山塘镇某饭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