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全力维护清新的和谐稳定。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扎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省委、市委、区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有关精神,制定我局实施方案,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问题导向,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认真开展“严、勤、细、实”专题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组工干部建设。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
2.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晰责任主体,细化岗位责任。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书,构建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组织协调,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本年度,我局班子共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中年初一次年度部署会议,每季度一次季度部署会议,通过专题会议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立足实际,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通过专题学习、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到区域党员中心上党课、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举办道德讲堂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水平,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促进了全局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遵循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组织人事安排等重要工作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截至11月7日,今年我局共有12项重大事项通过“三重一大”平台自觉向区第五纪检组报备并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四是切实将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落到实处,按时按质完成我局每季度日常谈话提醒工作。截至11月7日,我局已完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日常廉政谈话2次、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日常廉政谈话2次,并通常日常廉政谈话,及时指出问题,鞭策改进,促使谈话对象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
3.多举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宣传发动、贯彻落实、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迅速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动员会并印发有关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时间安排、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网络,掌握调解动态,积极化解矛盾。我区全体基层调解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调解工作“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抓好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及时依法调解。据统计,2017年(统计时间由2016年12月到2017年12月止)共计调处民间纠纷2913件,调处成功2868件,成功率达98.4%,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按照省厅、市局关于推进区、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清新区以及8个镇202个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具体细化工作还有待完善。
3.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2017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106家,代理诉讼事务82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17件,办理农民工事项98件,解答法律咨询2975人次。
(三)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1.调整区“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鉴于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请示区委、区政府研究,对区“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了相应的调整,确保我区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2.召开我区“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会议。经区委、区政府同意,
3.利用多种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与媒体广告公司合作,在人流量大的新乐酒店租用楼上大型 LED电子屏播放法制宣传知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率;二是利用城区内运行的城区农业银行至山塘306专线车的车身进行法制宣传,公交汽车开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进行到哪里,使我区的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三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建设宣传栏、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入法治宣传内容,将法治宣传深入到农村,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四是利用现代的宣传手段 ,在山塘镇的岗坳村委员开展电子阅读法律书籍试点;五是举办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区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区国安办在清新公园举办了“4·15“国家安全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4000多份。在国际禁毒日期间,我局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举办“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区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有关部门在太和镇的向群、玄真、建设、明霞、西河、城西等地方举办了6场“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就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吸引了社区大量群众参加,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5.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硬件建设。在“七五”普法规划期间投入200万元在各镇建设大型LED电子屏,作为普法宣传平台,扩大普法宣传效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预计今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6.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经过认真调研,确定在清新区第四小学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安装法治宣传LED电子屏,建设模拟法庭和法治宣传走廊,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7.建设清新首个法治公园。为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的部署,依托清新公园新建设一个法治公园,建成近百米法治宣传长廊和二十多个宣传栏,作为区直各部门法律法规宣传阵地,提高全民法律知晓率。
8.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省、市的文件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确定了全区107条村(社区)申报创建,占全区村居总数的52%。目前,申报创建的村(社区)已经全部通过市级的检查验收,被市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联合授予“清远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下一步迎接省级部门的进一步检查考核。
9.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配合做好“12·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截至2017年12月30日,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73人,2017年新入矫155人,解除矫正108人。我局共办理各地公、检、法及监狱委托调查评估138件(2017年44宗)。截至2017年12月底,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累计1118人(2017年刑满释放安置帮教326人)。2017年4月,全省4个县区“监狱探访远程会见”试点之一在清新区司法局与乐昌监狱进行试点,期间共接待会见申请23次。
1.通过全面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服从管理、思想表现、遵纪守法、社会支持、心理测试等方面的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宽管、普管和严管三类,建立综合评估机制。
2.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不同管理级别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3.实施五个一管控措施。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五个一”管控措施。即:一是每一日记载社区服刑人员行动方位和情况;二是每一周按照规定到司法所报到接受司法所的询问和情况了解;三是每一月参加社区矫正办公室或者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法制教育活动;四是接受教育谈话一次;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公益劳动1-2次;五是每月向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一份。
4.突出六个方面主题教育。一是突出以“明确社区矫正性质、端正社区矫正态度”为主的身份意识教育;二是突出以“学习遵守社区矫正规章、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为主的制度规范教育;三是突出以“真诚认罪服法、积极接受矫正”为主的认罪服法教育;四是突出以“积极参加教育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为主的思想道德教育;五是突出以“认真学习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的法律常识教育;六是突出以“依法接受矫正、争取光明前途”为主的政策前途教育。
5.档案完整规范。一是矫正对象接收规范化。严格坚持“社区服刑人员在位、法律文书齐全”的人员接收制度,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力争全部接收。接收当日与每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协议,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册,告知权利与义务,做好初次谈话;二是矫正档案完整化。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坚持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社区服刑人员个人专档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
6.加强对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社区矫正工作是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的罪犯进行社区矫正的刑事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如因工作人员监管管理疏漏、失职等导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或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等,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渎职、失职行为,轻则行政处分,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7.加快我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强对社矫人员的监管。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各县(区)要在今年10月底前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将区退伍兵服务中心楼上三楼270平方米办公场所安排我局使用,我局投入50多万元用于装修及购买办公设备,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
8.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特别是对于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即时纳入安置帮教工作系统,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建设与广东柏达安全防护设备限公司共建“阳光之家”基地项目以保障在矫正人员及刑释人员就业需求,使他们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五)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法治清新建设。
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据统计,2017年全区35名顾问律师实际到村2981次,登记工作台账总2957条,共接访咨询3323人次,上法制课、法律培训808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代书等其他事项456件,法律援助13件,人民调解9件,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基层治理明显改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督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区8个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考核,大力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
(六)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依法维护全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加强法律援助的制度建设和内务建设,先后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制度》等制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实行政务公开、立卷归档和案件质量跟踪等制度,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阵地建设,提高软硬实力。一是健全服务网络,畅通援助渠道。已在区残联及8个乡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在村(社区)建立了202个联络点,及时掌握诉求信息,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基层一线,在全区构建了以区法律援助处为主,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全区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区法律援助处与基层法律援助站上下联动,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二是严格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大力倡导行业奉献精神,始终强调把社会效益置于首位,要求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者必须以真诚的服务开展工作。三是确保案件补贴经费及时发放到位,保障经费规范化。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已纳入了财政预算,实现了经费保障制度化、规范化。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一是以“法律援助宣传月”、“送法进社区”等为契机,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活动合计派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二是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外出的有利时机,采取挂横幅、贴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赠送《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将法律援助工作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予以上墙公布,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援助是国家义务和政府职责,知晓法律援助对促进司法工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4.惠民生,解群众之所难。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1-12月,法援处共接待法律咨询337人次,办理法援案件250件,同比增长30%,其中刑事70件,民事178件,代书2件。
(七)严把公证业务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进一步提高公证处公证员的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为止,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1665件,办结各类公证1655件,其中国内公证1373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282件。依法规范了各类民事行为,促进当事人遵纪守法,减少纠纷隐患,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为提升公证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人员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设立咨询台,采取轮流值班制度,为前来办证的群众提供一般性解答,有效解决了部分办证群众不知公证流程,不知如何取号、收费等问题,大大减少了因办证材料不齐而多次往返公证处的情况,提高了办事透明度。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实行预约服务,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二是对老、弱、病、残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本处申请的公证事项,实行上门服务;三是优先受理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公证服务,并对属于法律援助对象,实行减免公证收费。
(八)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制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做好2016年度省、市依法行政考评迎检工作及对全区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我区作为市迎接省依法行政考评检查唯一县(区)级政府,所抽查资料没有明显扣分点,为我市在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取得较好成绩作出了贡献,且区政府在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综合分名列第一名。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审查并印发规范性文件4件,审理出具法律意见358份,发出有关单位征求意见通知44份。并配合区政府开展1988年至2016年年底的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
3.认真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组织我区42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33人通过了考试,并通过《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申领了《行政执法证》。
4.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9件,已结案8件;复议受理前调解3宗,在收到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后,就对申请人的诉求及行政机关的处理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
5.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区政府现有法律顾问6名,今年含参加会议、出具法律意见处理共113件(不含诉讼)。
6.认真做好山林、土地确权及出庭应诉工作,有效化解农村基层矛盾。通过审查案卷材料、实地踏查、理清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办结质量,目前止共办结行政确权案件12宗,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一、二审行政案件44宗(次)。
二、存在问题
(一)法制宣传的方式和方法还不够多,法律普及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不够,化解矛盾的手段还不够多;
(三)司法队伍建设、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和担当精神仍不够适应新时代要求,还有待提高;
(四)社矫工作、法援工作和公证工作由于人员不足,很多工作仍然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改善。
三、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掌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谋划新目标,开拓新征程,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继续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理念,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
(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积极开展“正风”行动。加强廉洁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司法行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让公正廉洁执法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筑牢公正廉洁防线,确保司法行政队伍零违法零违纪。
(四)加强对重大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研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
(五)全面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提高广大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电子书阅读法律书籍试点;扎实开展禁毒宣传;通过购买服务组建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学校、单位开展上法制课活动,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特定宣传日的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工作模式,切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六)进一步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创新监管模式,努力减少重新犯罪率,利用省司法厅建设的远程会见系统,切实做好服刑罪犯家属的远程会见服务工作,减轻罪犯家庭会见成本,提高对罪犯的改造实效,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七)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端正执业思想,提升服务能力,确保他们依法依规办案;继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促律师依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职责,做好村(社区)与律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八)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大力度宣传新修改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让广大人民群众能享受到公正司法的成果。积极配合公证机构体制改革。
(九)组织区直各单位、各镇扎实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迎接市依法行政考评;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抓好《行政复议法》及其条例实施,切实加强层级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继续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
(十)从严抓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政治素养高、勤政廉政的司法行政队伍。
(十一)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