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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8-07-18 10:57   来源:清新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点击:-

    今年以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正、平安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以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

2.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网络,掌握调解动态。认真贯彻执行调解工作“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抓好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及时依法调解。利用节庆假日,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据统计,2018(统计时间由201712月到20185月止)共计调处民间纠纷1172,调处成功1149件,成功率达98%,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 确保12348广东法网正常运作。积极配合做好12348广东法网上线,保证网络平台服务正常提供,认真做好法网上线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司法行政案例库系统用户的统一注册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操作手册。收集汇总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每日的服务数据并按时向市局汇报。

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清新区以及8个镇202个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具体细化工作还有待完善。

(三)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1.调整区“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鉴于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我区普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推进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落实,对区“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了相应的调整,保障了我区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2.围绕区法治宣传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做好清新区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3.抓活动造影响,围绕禁毒和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积极营造普法工作氛围,推进法治宣传“六进”活动。据统计,共计开展10场普法宣传活动,派发了宣传资料3万多份,解答法律咨询300多人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工作。通过清新法治文化公园固定的宣传栏进行禁毒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在区四小的法治宣传栏更新上禁毒宣传知识,让广大学生在课余时间进一步了解毒品的相关知识,自觉远离毒品,抵御毒品。

4.积极开展2018年学法用法考试准备工作,派专人到省厅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培训,确保全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依法完成。

5.根据区委办的通知,拟定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修正案》计划方案,安排了专家授课。积极与人社局和党校沟通,在公务员全员培训中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内容,印发了3万册宪法知识宣传小册子下发到各司法所,广泛开展宪法修正案的宣传活动。

6.配置了清新区四小模拟法庭所需的各类用具,请示区委政法委协调区人民法院为模拟法庭提供专业的程序、规范指导,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宽管、普管和严管三类,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五个一管控措施,突出了六个方面主题教育。截至2018614日,全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81人(其中新入矫85个,解除矫正73人)。2018年第一季度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数115人,目前全区在册人数1285人。全面运行司法行政远程会见系统,严格规范远程会见管理,为罪犯、戒毒人员家属提供方便快捷的会见探视服务,让社会群众对司法行政执法文明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2018614日止远程会见153宗,459人次。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开展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为统一刑事执法,规范执法活动,社区矫正股编写教材、制作PPT,组织8个镇级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理论、业务及风险教育培训活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六不准”活动。教育工作人员在刑事执法活动中要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的“六不准”要求执法,绝不允许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情况出现。

3.加强对禁毒、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排查。全区共排查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及上述事项的人数共118人。对社区服刑人员涉及上述事项的人员进行特殊的管理教育模式,对刑满释放人员加强跟踪、强化教育。

4.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要求,我局努力打造“互联网+社区矫正”新模式,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矫治水平。不断加强完善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库,充分运用系统信息管理、定位监控等功能开展监管教育工作,目前我区社区矫正系统基本信息录入率99%

5.完成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中央、省、市、县级联通的社区矫正指挥平台。

6.推进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试点项目优化。特别是服务意识的强化,设置了家属候见区、人员分工公示栏、相关会见制度、投诉电话、饮水机等服务设施。

    (五)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法治清新建设。

1.加强对律师所、公证处的监督和指导。4月中旬到5月上旬开展对我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从检查考核的情况看,2017年我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状况比较好,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执业活动总体情况良好。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试行开展公证登记簿网络化工作的工作要求,指导清远市清新公证处落实实施登记簿网络化工作,按要求在61日起开始实施。

2.根据市局的工作指派,承接清远市笔架山林场下属7个村委会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至此,我区现有209个村(社区)、43名顾问律师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截至615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实际到村社服务总次数1297次,登记工作台帐1309条,出具法律意见19件、法律咨询804次、法治宣传(讲座)255次、人民调解3件、法律援助5件、其他法律事项223件,充分发挥了律师工作为民、便民服务的积极作用,为基层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晓率。一是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的宣传作用,深入家庭做宣传。二是由区司法局出资6.3万元统一制作法律顾问律师公示牌、台牌、工作时间通告牌,在全区209个村(社区)显眼位置悬挂驻村(社区)律师的公示信息,对律师的职责和咨询范围、服务时间进行公示。三是涉及到群众反映的问题较复杂、人数较多等纠纷,司法所主动邀请村(社区)律师参与其中,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让群众知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六)围绕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普惠更多困难群众。大大降低法援门槛,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指派律师为无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辩护。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和“夹心层”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阳光雨露。至20186月止,办理法援案件165件,其中刑事115件,民事 50件,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咨询156人次。

2.筑牢法律援助网络,打通维权“最后一公里”。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向部门拓展。一是在人民法院建立法援工作站并安排值班律师驻点值班。目前,全区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其中:依托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合署办公的有8个,在区法院、残联、妇联、工会、共青团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设立的共6个。二是在全区202个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02个,同时落实了站点负责人和联络员,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三是为发展“互联网+益民服务”,在清新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场所、太和镇司法所安装广东省法律援助自助服务终端机,方便有需要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省厅配备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我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值班工作,协助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等工作。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的进驻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3.造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品牌。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特殊群众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推动各地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

4.积极配合全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黑恶案件,掌握“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辩护原则。

(七)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我区经济社会的稳定。

1.全力配合区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于没有自行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都需要由区法律援助处统一安排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在上半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15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的和谐稳定。

2.协助区政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上半年,公职律师参与了多起重大信访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并为区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处理重大信访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在区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时候,都会指派公职律师陪同接访,解答上访群众的法律问题。

3.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岗位公职律师的作用,指导岗位公职律师积极为政府及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积极参与区政府及其直属机关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积极承办政府或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有效提高了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制意识,促进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全面发挥公证机构的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提高公证处公证员的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实行预约服务,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二是对老、弱、病、残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本处申请的公证事项,实行上门服务;三是优先受理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公证服务,并对属于法律援助对象,实行减免公证收费。613日为止我处共受理各类公证462件,办结各类公证446件,其中办结国内公证331件,依法规范了各类民事行为,促进当事人遵纪守法,减少纠纷隐患,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另外,还办理了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115件。

二、存在问题

(一)人民调解的人力和资金严重不足。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落实省民生实事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司办[2018]172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司法所队伍的通知》(粤司办[2017]536号)的通知精神,全省各乡镇(街道)一般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我区共9个镇(场)应聘请18个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到各镇(场)调解委员会,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工作。根据省厅的配备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4.6万元人年)需资金82.8万元,今年省级财政下拨116060元,缺口711940元,这笔资金缺口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得到解决。人民调解员队伍总体上仍然不稳定,专业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存在着不稳定,积极性不高,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制约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发展。因此,要吸纳一批在当地有威望,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组成,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发展。

(二)法律援助财政经费保障不足。今年我区法援经费共25万元【其中区财政预算8万元,省财政拨付17万元(含公职所经费)】。据统计,至6月止,法援案件165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由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预计今年法援案件会剧增,支付法援办案补贴经费存在重大经费缺口。

(三)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专人负责达不到标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罪犯)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人员,主要工作具体到对服刑人员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估、年考核”、针对不同的服刑人员制订教育矫正方案、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工作。根据司法部、广东省司厅要求(粤司办〔2017107 号),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及专职社会工作者的配备要求为15:1 的比例配备,目前我区8个乡镇均没有达到专人负责及人数要求。司法所工作员常年忙于应付镇级交办的多种事务,难以集中精力投入社区矫正工作,更缺乏针对性的严格管理和教育矫正。另外,司法所归属于乡镇政府管理,人际关系的地方化和复杂性以及经费投入的非正规化,会直接影响执法的公正和效率。因人手不足,达不到人员配备要求,部分工作只能流于开式,存在渎职、失职风险。

(四)公证业务结构单一,服务领域有待拓宽。目前,我区公证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遗嘱、继承、委托书、声明书、保全证据以及涉外等领域,业务机构单一,业务层次较低。证明业务多,非证明类业务少;传统业务多,特色业务少;单一业务多,综合业务少,公证职能作用没能充分发挥。主要传统业务面临危机,传统的赠与、继承的公证事项数量严重下降。近两年来,作为主要传统业务的继承公证饱受社会诟病,随着今年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出台,登记操作规范的明确,继承公证将面临极大挑战,业务大幅减少已成定局。

三、下半年工作设想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掌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谋划新目标,开拓新征程,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继续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理念,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

(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积极开展“正风”行动。加强廉洁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司法行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让公正廉洁执法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筑牢公正廉洁防线,确保司法行政队伍零违法零违纪。

(四)完善各级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重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研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力度,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抓好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广泛性、可及性、便利性。

(六)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动“七·五”普法的深入开展,借助新媒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项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以及“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加强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积极完善法治文化公园、模拟法庭的建设。

(七)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做好全区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八)加强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将在城区及各镇开展多场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起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将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九)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五个一”教育模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预防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特别加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不接受、不服从社区矫正的管理,违反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后,没有收到矫正教育的效果等。对社区服刑人员全面进行警示教育。认识服刑人员身份,珍惜现有生活,服从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规范教育、廉政教育、强化服务意识。

(十)加大对村居法律顾问宣传推介的力度,为拓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尝试推行对顾问律师“以案定补”的机制。加强对律师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指导,补齐短板。加强对公证人员和律师的监督管理,端正执业思想,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其依法依规办案;继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促律师依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职责,做好村(社区)与律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十一)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办理法援案件,应援尽援。加大力度宣传新修改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岗位公职律师的作用,积极为区政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积极配合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按照《广东省县(市)、区公证处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的建设。

(十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提升教育培训,加大能力培训、知识更新和实践锻炼力度,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以及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着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政治素养高、勤政廉政的司法行政队伍。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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