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更好地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用法律守护“少年的你”,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2023年9月13日,清新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区法律援助处走进清新区第五小学,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系列活动之“防范学生欺凌,共创美好未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丰富的形式让学生们认识到学生欺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合理掌握应对学生欺凌的正确方法, 勇于向学生欺凌说“不”。
律师宣讲,以案说法
“什么是学生欺凌?”“实施学生欺凌的后果有哪些?”
“遇到学生欺凌怎么办?”“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在活动现场,清新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欧雪玲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丰富的案例向在场的300多名学生讲解了什么是学生欺凌、学生欺凌的表现形式和影响危害,重点讲解了如何应对学生欺凌,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向同学们呼吁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努力保持积极向上,学会善待他人。同时,就校园容易发生的学生间寻衅滋事、外号欺凌等一一进行了案例释法,详细讲解剖析,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得实施学生欺凌,一旦遇到学生欺凌需正确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治愈游戏,寓教于乐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法治游戏环节。主持人通过用一个言语欺凌便利贴的人形KT板摆放在舞台中间,邀请参与游戏的同学用一张写满安慰、激励言语的便利贴,替换其中的便利贴,直至KT板上全部都覆盖了原来的话语。通过游戏,引导现场学生共情,营造友好、健康的校园氛围。同时,也教育引导学生在遇到此类情况发生时,应如何正确处理矛盾冲突。
现场互动,气氛活跃
活动中间穿插有奖互动问答环节,主讲人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提出问题,告诉学生们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教育引导学生们如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如何预防违法犯罪。同学们纷纷举手回答,活动现场互动有趣、讨论热烈。活动最后,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一起向同学们发放了法律援助相关宣传手册,希望法治教育常伴孩子左右,还呼吁同学们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全面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争做新时代有为少年。
“今天的活动很有趣,很好玩。通过活动,我们增强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来自六年级的刘同学在活动结束后说。
据悉,清新区司法局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上不断创新方法,主动作为,积极与区教育局、有关学校进行对接。开学之初,与区教育局联合发文要求做好2023年秋季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同时利用新学期契机在《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中发布“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知识,丰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行政的关怀和温暖。
普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