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清新区司法局走进乡村,深入一线,到基层党组织联建共建村清新区龙颈镇白芒村党总支开展普法惠民活动,创新探索“党建+”服务模式,以“党建+普法”助推乡村基层治理,立足实际,用“看得见的法治服务、听得懂的法治声音、享得到的法治保障”解民忧、增民智、得民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党建引领,专题党课入民心
以“党建+普法强基”为核心,聚焦“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宗旨,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国强为龙颈镇白芒村村委干部及部分村小组组长、村民理事会成员作“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法治党课宣讲。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和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篇章等四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强调党员同志要不断在学深悟透、深信笃行上下功夫,做到入脑入心、以学促干,着力培养一支学习型、务实型、法治型基层服务队伍,进一步激发农村党员为民服务的先锋模范作用。
以案释法,解疑答惑纾民困
立足本职工作,找准契合点、切入点、发力点,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在随后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律知识座谈会上,区司法局围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农村集体组织土地及村级经济交易所涉的法律问题,并就相关问题的法律风险化解与防控提供了建设性意见。据悉,某有限公司因建路需要,与龙颈镇白芒村委会某村民签订林地租赁合同,支付全部租金后开始动工建路,但该村村民发现该林地是集体的林地,个人没有权利签订租赁合同,该村长于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原租赁合同无效,要以村集体名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协商收取林地租金和赞助费支付维权期间的误工补贴、餐费开支、出差办事费用以及对本村60岁以上长者发放费用开支后,剩余转入村集体账户,事后将收支项目清单进行公示,但是该村有村民多次投诉该分配方案。区司法局针对此次争议给出法律建议,一是村小组集体财产的分配由村民共同决定,必须严格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决定;二是所筹集的维权资金是公款,公款必须存入村集体账户,不能存入私人账户;三是所有开支必须符合规定,即使通过了村民会议决定,也不能和国家文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同时结合我区发生的两起村民小组长职务侵占被判刑的案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涉农法律法规;最后周国强还强调基层干部不要以身试法,要遇事找法,对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和法律需求,可以就近咨询村委会、镇司法所或“一村一法律顾问”。最后,涉事村民小组长表示“这次事件让我明白了法律是护身符,区司法局提供的零距离法律咨询,让我更加了解、掌握、运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律知识,懂得了更多涉农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让法律知识真正融入到农村生活,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深入群众,普法入户接地气
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走入人民群众之中,以入户走访形式,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入户宣传工作,区司法局普法志愿者通过面对面向群众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扫黄打非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介绍了区司法局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流程。让法律贴近群众、走进农村家庭,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村民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增强广大村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清新区司法局将继续延伸职能,以群众需要为出发点,为不同群体定制不同的“法治大餐”,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贴心精准的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