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社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严格落实上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市实施方案和省、市、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社保建设、社保发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奋力推动“四个清新”建设及法治清新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就2022年度区社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区社保局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并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专题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切实做到吃透精髓、领会要义、把握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清新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及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是局党组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精神。二是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充分利用书记上党课、支部大会、宣讲会等方式途径,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进一步提供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三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以理论武装头脑,在各项职能工作依法办事。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日常事务,并落实了专项经费。
(二)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情况
为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区社保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社保局党组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历程、党的百年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清新社保落地生根三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深度解读,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亮点进行了深入解析,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性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强化了法治思维及法治意识。全局上下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我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与法治政府建设。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情况。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2年10月24日下午区社保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局法律顾问成惠雄律师讲授了《行政处罚法》修订的背景情况、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并解答疑难问题。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对推动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听取了成律师授课,深刻认识到《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了依法行政的实战能力和水平。
(二)学习宣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情况。2022年9月2日下午,区社保局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学习会议,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要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是法治建设的重点。二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三要把《条例》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法性审查。四要对《条例》中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不断提升局法治建设水平。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及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社保管理、经办、缴费已于2017年实现“五证合一”,参保企业已无需单独前往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区社保局已完成了社保部门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有力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区社保局已按照区政数局的工作部署将87项公共服务事项列入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窗口实施清单列表,并对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予以公布,其中87项公共服务事项均可在线申办,全面实现了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2.加强制度建设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方面,2022年度区社保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暂未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制定了局党内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局领导班子会议事项决策制度和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三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依法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2022年度区社保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无违法决策行为发生。
3.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有关人员能做到认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健全,不存在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情形。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区社保局继续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和清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建立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制定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计划》和《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责任分工,并定期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区普法办。
4.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方面:一是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按照法律和上级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二是认真做好信访、网上咨询工作和12345政务热线工单处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区社保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6宗,已处理6宗;信息公开平台共收到网上咨询留言7件,已处理7件;共收到12345政务热线工单1507件,已处理1507件。2022年度区社保局无违法违纪、失误、过错等问题发生。依法受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1宗。
5.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方面:一是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审批,加强事前和事中、事后监管,成效明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大力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局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推进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完善了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制定了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及时更新;及时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完善了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参保人的业务咨询;注重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单位页面的管理,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截至12月31日,区社保局信息公开共66条,依申请公开办理0件。
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方面: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确保法制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区社保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并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社保局上报,并抄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举办了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两期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深化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2年,区社保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要清醒地认识到离规范行政工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培训和学习力度有待加强,随着社保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保系统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仅靠现有的学习培训方式及投入力度,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根据法治清新、依法治区的要求,增强法制教育,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提升规范执法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