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社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法治清新”而作出不懈努力。现就2023年度区社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来抓,及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史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党员干部分阶段、分时限认真研读,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二是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等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在深层次上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政策水平。三是把学法用法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纪条规等,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并组织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履行社保职能,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清新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法律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律宣传、业务知识讲课等活动。2023年共组织法律宣传6余次,印发宣传单、学习手册100余份,受教群众达到200多人。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各股室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如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辖区内居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夯实了群众化的法治基础。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在线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9月25日至10月31日期间,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通过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督学工作、紧盯学考进度等措施,确保了在线学习和网上考试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我局共有39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参考率达100%,优秀率为100%,达到了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效果。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形成全方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成立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普法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牵头、业务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按照法律和上级的要求,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认真做好信访、网上咨询工作和12345政务热线工单处理工作。2023年度我局无违法违纪、失误、过错等问题发生。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注重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单位页面的管理,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共62条,依申请公开办理0件。五是认真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遵循法治思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四、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 2023 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1.规范经办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在办事大厅设置各险种的办事流程图及政策宣传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开展“干部走流程转作风”行动为抓手,领导班子以上率下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定期到业务大厅进行作风建设督查,及时疏通群众办事难点和堵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服务阵地从窗口前移到入口,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提供接待、答疑和帮办的“陪伴式”服务;针对孕妇、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设立绿色通道,业务高峰期发挥绿色通道作用,做到简单业务即办秒办“零等待”,构建了“一般业务综合办、特殊群体窗口兜底办”的经办模式。二是守正创新推行综合柜员制。按照“流程科学、权责明确、管用高效”的标准要求,聚焦群众最关心、办理最高频的事项,建立起 120项“一窗通办”事项清单,梳理25项高频业务清单,解决权限交叉配置、流程优化、内部流转问题13个,前台受理时限压缩约50%,办理提速约30%,打造了集养老、失业等多险种一窗通办的综合柜员制服务窗口,参保人“一号一窗”即可办理多个事项,顺利实现了从“小窗口”到“大服务”的转变。
2.聚焦风险防控,筑牢基金安全底板。一是大力开展社保基金风险防范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开展违法案例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意识,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自觉维护基金安全。分批次到全区8个乡镇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镇人社所、村(居)委会社保业务经办人员共240多人次参加,切实提高经办人员社保基金安全防控意识。二是切实履行风险防控职责,内紧外松,兼顾便民服务和安全规范要求,2023年未发生系统性风险。全力开展社保基金“清数”“筑墙”、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及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补齐风险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100%完成省市下达清新区社会保险“清数”“筑墙”数据核查;100%完成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核查工作,在全市排名前列。切实扛起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的政治责任。
3.强化能力建设,锻造素质过硬队伍。一是以技能练兵比武为抓手,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通过专题宣讲辅导学、学习强国平台线上学、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实践学、现场交流学等方式,做到学习教育载体丰富和学习对象全覆盖。同时综合集中轮训、前台礼仪、知识竞赛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经办服务素质。二是发挥志愿力量,践行为民办实事。社保志愿走出大厅服务基层,主动对接区内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资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员先锋流动柜台”服务,到多个社区开展“社保业务看懂算清”宣讲和反诈宣传,接待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受理并协调解决群众社保业务难题,营造社保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良好氛围。开展了“党建引领为民办实事,深化执行聚社保合力”志愿服务活动,为参保人提供生存认证便捷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推进“八五”普法,夯实法治思想根基。一是集中开展依法治国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讲活动以及集中学习和自学;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利用局的粤政易工作群、微信群以及宣传栏,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工作的意义和先进典型。通过利用各种宣传日,大力宣传与维护群众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职工法制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二是牢固树立“人民社保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强力推动法治宣传提质增效。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我局采用线上方式举办了社保经办机构综窗业务培训,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险种政策宣讲及业务经办培训。自10月27日开始每周五,我局集中干部职工参加市局线上开展的2023年度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大讲堂”活动,目前已开展8期培训班,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对经办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自身业务知识,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过去,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优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普法思路故旧,形式有待优化和创新。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二十大为引领,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必修课,切实做到了以解放思想为引领,以真抓实干为导向,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2.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3.强化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