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22 09:2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转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邮编:511800;电话:5812678;传真:5812319;电子邮箱:qxsb5812678@163.com)。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社会保险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获取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建立健全机制,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机制建设方面,我局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人事、办公室的副局长专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制度建设方面,我局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了本单位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使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2.丰富信息载体,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1)充分发挥“中国.清新”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设立了信息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资金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了局机关职责职能、工作流程、办事程序、重大活动安排、最新动态等信息,并通过广东政府服务网网上服务窗口积极为公众提供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网上事务受理与办理、办事状态查询等一体化服务,群众可以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进入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进行实用信息查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主动公开信息195条。

      (2)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把方便管理和方便服务对象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做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如我局将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事时限等进行了明确和公示,并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了业务经办流程图。

      (3)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我局在办公大楼一楼设置了公开栏,公开了机构分布图。我局还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开,对于社会反映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如社保相关政策等。为了达到便民和方便监督的目的,在公开内容的运作上,重视公开的时限性,该事前公开的决不能拖到事后公开,该当天公开的就当天公开。

      (4)利用简报、政务公开栏、清新广播电视台等媒介快速、形象、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我局政务动态、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宣传、公开社保局的政务信息195条,向区上报工作简报53期。本报告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3.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加强培训,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如何使用信息公开平台录入、管理信息,如何按要求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等内容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能够按照区府办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4.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实施2019年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2)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3)强化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使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4)在已有实施社会保险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修订、充实、完善工作,加大群众对社会保险工作的了解,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感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7

0

6174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51.42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还比较少,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4)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机构建设。建立保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开展工作检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加强学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效果,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机制,重点做好保密审查和敏感信息的审查;建立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