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29日在清远市清新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
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局长 唐宝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区审计局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了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围绕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以“四本预算”全口径审计监督为基础,实施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覆盖审计,助力推进区委“五大行动”和决胜脱贫攻坚,促进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推动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等方面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出具审计报告18篇,上报审计要情2篇,区主要领导批示2篇,提出审计建议38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7条。
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各部门、各镇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的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财经秩序总体较为规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94亿元,总支出57.8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4.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04亿元,总支出18.3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41万元,总支出45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8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1.54亿元,总支出15.2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28亿元。
——财政运行平稳,财政政策得到贯彻落实。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27.22%,同比增收1.96亿元,增长3.26%。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全区减免税费5.19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减免0.68亿元,政府性基金减免0.46亿元。制定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推动涉农资金整合优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领域的支出保障较好。坚持民生为重,民生事业得到较好保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9年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40.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42%,增长3.89%,支出结构明显优化,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教育支出11.67亿元,同比增长18.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亿元,同比增长12.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23%;卫生健康支出8.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76%,同比增长22.65%;农林水事务支出6.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78%。多渠道、多方面筹集资金,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推动我区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管理能力得到增强。推进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实现“两精简”“两转变”“两提高”目标,全面推行项目库管理,加强预算统筹,科学精准编制预算。2019年区财政按照计划完成消化挂账,并将新增挂账暂付款规模控制在上级要求范围内。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存在问题47个,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36个,完成整改金额1.97亿元,正在整改问题11个,完成整改率76.6%。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省审计厅推行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全覆盖审计,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实施201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201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和决算草案编制合规,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一是财政非税专户往来款项7.97亿元长期未作清理。二是代编预算规模大,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涉及资金19.52亿元。三是截至2019年底,财政无预算暂付挂账累计13.95亿元;2019年度新增无预算拨款2.81亿元。
2.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不够充分。一是通过“以拨代支”方式将2020年度债券资金转入预算单位,拨款暂未形成有效使用,涉及资金4亿元。二是部分债券资金仍滞留在项目预算单位,涉及资金1.52亿元。三是新增债券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多头划拨,造成项目资金难以统一核算,涉及资金8.32亿元。四是部分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重点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偏慢、资金绩效低,涉及资金0.40亿元。
(二)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禾云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镇能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规范和完善财政收支和财政管理,推进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预算管理方面。一是未按镇人大批复的预算执行,涉及资金5309万元。二是预算不够细化,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科目没有细化到项级。
2.财政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环卫作业项目外包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涉及金额350.86万元。二是挪用代管户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归还禾云镇产业基地开发建设指挥部欠款。
3.财政财务会计核算方面。一是扶贫项目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521.58万元。二是对外投资未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三)区直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9至2020审计年度,组织对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贸促会等5个单位部门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补贴问题。1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涉及金额26.94万元,对此区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作出处理。
(2)公务接待问题。3个单位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01.32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管理问题。一是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55万元。二是3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不完善,执行用车审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61万元。三是1个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未选择政府协议采购维修厂家,涉及金额5.5万元。
(4)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问题。1个单位未能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124.27万元。
2.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问题。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对禽畜养殖场整治拆迁补贴项目剩余资金572.76万元进行清算、汇缴和汇报。二是2个单位项目资金收支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1.21亿元。三是1个单位经费超支占用项目资金52.65万元。
(2)账实不符问题。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04.80万元。
(3)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1个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58.04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2个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86亿元。
3.工程项目方面。
(1)未严格执行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问题。1个单位有12宗工程项目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违反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涉及金额495.71万元。
(2)工程结算未经审核问题。2个单位共有14宗工程项目结算未经区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定案,涉及金额487.54万元。
(3)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问题。2个单位共10宗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或验收资料不完善,涉及合同金额383.58万元。
(4)未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问题。1个单位共7宗工程建设未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涉及合同金额282.06万元。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直1个人大常委会机关、1个政协机关、11个党委部门、33个政府部门及7个群众团体部门等共53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单位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
一是11个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未达到5%,这些单位一般性支出未能按规定压减、反而增加。二是8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培训费8.39万元。三是13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培训费126.68万元。
(二)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10个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未按要求推进。二是10个单位大额使用现金支付结算一般性支出,涉及金额218.98万元。三是8个单位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030.18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围绕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等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力做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推动复工复产复市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到“边审计边整改”。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各单位、各镇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方面
10家行业协会未按规定脱钩。
(二)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5个单位没有较好落实就业见习政策。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1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9.99万元。二是1个单位没有按规定将捐赠物资及时完整登记入账,涉及金额499.70万元。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部门能正确面对、积极整改。上述第(二)、(三)方面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四、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组织对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的区2018年度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完成了创建一条“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街的食品经营单位持证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覆盖面达100%。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8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未完成工作任务,主要是检测站仪器设备大多数正在安装之中,未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二是检测试剂到期未用,造成损失浪费。乡镇农产品检验检测站的试剂于2019年上半年进行采购、分配,其中6个镇的试剂保质截止期为2019年11月、12月底(总值6万元),截至审计日还没有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造成损失浪费。
(二)区供销农贸市场投资项目情况审计
组织对区供销社实施的区供销农贸市场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项目规划立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事项。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基本按时开工、完工,项目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项目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完善,主要是没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及领导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31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涉及金额425万元。二是项目遗失项目工程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三是承包公司延迟交纳20万元市场承包款。
五、原因分析和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有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有些是反复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是制度机制不完善、预算缺乏硬约束、制度政策执行不规范、法治意识不到位等,需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优化管理、提高绩效、推动源头治理。为此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深化财税改革,应对减税降费的变化,积极稳妥地安排预算收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缓解支出压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准确预测财力,合理分配资金,规范对代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指标控制,确保刚性支出。
(二)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政府债券支出的审核监督,推进债券使用进度,加快项目建设,真正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加强对财政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督检查,提高其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健全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实现以绩效定预算。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执法,不折不扣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取消无效低效一般性支出,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硬约束。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央和省市区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区委书记任指挥长的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紧急动员,调集各类资源资金,抓好重点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和调度,组织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坚持大数据审计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较好作用。截至2020年3月底,区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共2221.52万元(上级资金1031.98万元,区级资金1189.54万元)。区慈善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97.62万元,支出92.32万元。区红十字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口罩、防护服等物资价值499.70万元,并全部捐赠、移交。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