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坚决做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作为推动水利工作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有关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10月27日,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会上党组书记、局长马瑞兴同志主讲了《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题党课。10月31日,又再次召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当前我区水利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准确把握奋斗方向,以更高水平的“四个清新”生动实践来奋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清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推进落实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相及分工任务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传达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我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瑞兴同志要求,全局上下要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认真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五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六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七是做好其他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省级通用目录及相关文件最新调整,目前我局共有24项行政许可事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的指标达到100%,并不存在权力清单外的事项,已经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事项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子项名称、实施部门、共同实施部门、设定依据、实施对象等,公布清单的内容更为详尽和完善,做到依法全面公开。二是配合实施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我局共6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全面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并联审批,大大提升审批效率。三是积极落实审批结果电子化与电子证照信息共享。我局共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电子证照,正配合政数局推行政府部门核得的电子证照应用与共享,减少纸质材料数量,免去重复提交,来回跑的繁琐,提升办事人的满意度。四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通过“线上+线下”、“预约申办”有效结合申办模式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与等待时间,促使申办更便利化,推进高频事项实现“区内通办”的服务模式,促进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在门户网站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推进对目录决策事项的执行完成工作。今年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三个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方案,均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落实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
2.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1)开展水利汛前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我局于2月23日派出四个检查组,共20人,对全区水利工程进行抽查,为汛期到来做好全面的防汛备汛工作。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镇、各管理单位在汛期前整改完毕,未能及时整改完毕的做好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2)完成预案修编及水利工程三个责任人更新工作。一是全区修编各类预案3000多份(含一纸预案),其中完成全区48宗水库预案的编制;二是全区八宗区管工程及七宗小型水库行政责任人已调整落实且均签订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书;三是已完成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抢险专家组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我区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有防汛抢险任务的下属单位均已成立抢险队伍,总人数共57人。(3)今年“龙舟水”防御情况。截至6月28日,我区共经历两轮强降雨。一是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水旱灾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急预案》,我局于2022年5月10日10时30分启动水利防汛Ⅳ级应急响应,11日10时30分提升至Ⅲ级,14日调整至水利防汛Ⅳ级应急响应,16日结束响应。2022年6月5日22时30分启动水利防汛Ⅳ级应急响应,14日提升至Ⅲ级,17日提升至Ⅱ级,22日提升至Ⅰ级,24日9时调整至Ⅱ级,18时调整至Ⅲ级,25日调整至Ⅳ级,27日结束响应;
3.持续做好常态化条件下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成立了局有关防控指挥机构,对办公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毒灭菌,对进出人员严格执行测温、佩戴口罩、亮码等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志愿者900多人次,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到相关点位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并为防控医疗一线工作人员送上防暑降温清凉食品和饮料。强化对水利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执法不严、“一刀切”执法、畸轻畸重等行为。2022年我局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日常巡查河道3200多公里、出动执法人员507人次、执法车辆160辆次、汇同市水利局、联合属地政府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所属辖区开展联合执法73批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扣押决定书》2份、共查处违法采砂挖掘机4台、铲车2台、运输车6台、小货车1台,改装吉普车3台,拖拉机1台。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宗,办结10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33万元。严厉打击了违法采(运)河砂和乱占、乱用河道堤防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在日常工作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在执法中普法。结合3月22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先后悬挂了横幅宣传标语、设置了LED电子滚动屏、在清新广播电视台插播公益宣传广告、在“清新发布”公众号微信平台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遵守水法律、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与清远市文明办,清新区文明办、河长办、团区委、科协等联合在清新区第八小学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与区文明办、太和镇明霞社区举办了一场“普法宣传进社区”有奖知识问答活动。有关活动情况被清新电视台、广东电视卫视台、中宣部“学习强国”等平台采用报道。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22年共在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开信息119条,其中:规章文件-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工作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17条,三公经费1条,其他-部门动态70条,通知公告28条。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专门听取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局班子及早谋划布局落实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议题均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向区委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学习了《保密法》、《水法》、《防洪法》、《广东省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局法律顾问举办了一期《民法典》(合同部分)法治专题讲座,一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内容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完成了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新行政处罚法培训。局现有34人通过了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新增公职律师1名。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一是领导重视,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解决水利领域重大、复杂案件和事项。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处罚案件均依法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和进行法制审核,按规定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局务会议。三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将部分行政执法权限下放至镇一级行使后,我局加强了对各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促进下放职能接得稳、接得住。五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无执法不文明投诉案件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仍不够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力度仍有待加强;二是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理解把握仍不够到位;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处罚类案件有关法律条文精准适用方面的法律业务仍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二是认真理解、坚决贯彻落实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三是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巩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补足人员和装备配备,加大工作业务培训力度,提供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2023年1月4日
(联系人:邓宝儒;联系电话:581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