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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组织学习《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

时间: 2024-08-27 17:34   来源:农水股   发布机构:   点击:-

       2024年8月22日下午,清新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瑞兴主持召开局务(扩大)会议。会上组织学习《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水资源管理节水与政策法规股对《条例》进行解读。


图为区水利局组织学习《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jpg

 图为区水利局组织学习《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

       会上,水资源管理节水与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从《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及主要内容详细解读,明确了“农村供水”和“农村供水工程”两个定义,解读《条例》确定的三个发展方向、规定的六项责任义务和明确的四大处罚标准。马瑞兴同志强调,《条例》涉及工程规划建设、工程管理、供水用水管理等方面工作,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建立水价形成机制,满足农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对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股室、下属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相关内容,同时注重学用结合,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图为水法股会上解读《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jpg

 图为水法股会上解读《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

       会议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农村供水保障关系广大农村群众福祉,关系乡村振兴成效,关系“百千万工程”落实,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做好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确保农村供水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要加大宣贯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发挥效力,加快构筑本地区高质量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确保全区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优质水。



农水股供稿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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