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委办发电﹝2018﹞42号)的精神,结合近期区政府领导分工,我区区级河长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区级河长名单公布如下:
一、区级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区委书记 刘建俊
副总河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黄国杰
二、区级负责河流(流域)河长名单
说明:内坑河流域包括内坑主排坑以及最终汇入内坑的所有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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