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清新区、镇、村三级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区级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区委书记 刘建俊
副总河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黄国杰
二、区级负责河流(流域)河长名单
三、镇、村二级负责河流(流域)河长名单
联系电话:0763-5815071
清远市清新区河长办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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