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水利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 2025-04-01 14:3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4月9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2楼202会议室。

      三、听证案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桃花壹号民宿未经批准或者同意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设项目案。

      四、当事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桃花壹号民宿;经营者:梁尚机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4月7日17:0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7楼714办公室报名。

      (二)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入场,听证开始后不得入场。

      (三)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何逸晖;联系方式:0763-5814719。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2025年3月31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