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建设文化强县规划纲要(2011-2020年)
(中共清新县委常委讨论通过)
未来十年,是清新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加快文化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时期。《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对全省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凝聚民族精神、提升公民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转型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加快推进我县文化建设。为此,特制定《清新县建设文化强县规划纲要(2011-2020年)》。
本规划纲要所指的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新兴媒体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广东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我县争当全省山区县科学发展排头兵提供文化需求与精神保障。
(二)方针原则
1.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大力创新文化发展的新思路、新观念,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
3.必须坚持协调发展,在加快推进县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率先发展的同时,辐射带动全县其他镇(场)加快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4.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挖掘、保护文化遗产与开发利用并举。
5.必须坚持社会参与,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共建体系和全社会合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巨大动力。
(三)战略定位和总体布局
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与清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或适度超前的文化发展水平,把清新建设成为全省山区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坚持全县文化发展统筹安排,打破按行政区域、行业部门配置资源的现状,进行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和文化产业带动辐射作用,重点建设一批实用性强、具有标志性的公共文化设施,着力建成一批设备一流、具有多功能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保护和开发一批影响力大、具有文化底蕴的历史文化旅游景区,扶持发展一批竞争力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努力打造能体现清新形象、具有较高水平的区域文化中心。要加快完成公共文化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要大力发展能体现地方资源优势的文化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推进各项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其中包括:
1.繁荣发展文学艺术。繁荣音乐、民间艺术、摄影等创作,推动影视、动漫等发展,着力培育名家名人,创作具有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建设一支有创作实力的文艺队伍。
2.繁荣发展县域哲学社会科学。坚持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相结合,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县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优秀学科、特色学科建设,培育理论学术精品,建设一支有较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的人才队伍。
3.做大做强新闻出版业。巩固提高主流报刊、广播电视、重点新闻网站在多元化传播格局中的地位,加快网络媒体和数字出版业发展,建设较高标准的新闻传播平台。推进县级新闻媒体《清新大地》的创刊工作。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清新建设成为拥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清新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文化强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的6%以上。
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升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培育现代人文精神,建设文明和谐的清新。
二是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均衡发展、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人均各项文化建设主要指标达到市内平均水平。
三是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集聚发展、竞争强势的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经营机制。
四是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现代化的文化传播体系,不断拓展文化传播渠道,提高传播技术,创新传播内容,增强传播的针对性、贴近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清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发展战略
1.文化凸显战略。在城市元素、城市形象、人文精神、经济社会生活中全方位彰显清新独特的文化个性,增强文化的表现力、感染力和辐射力。
2.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领域全面、具有相对优势、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文化项目,以点带面,逐步实现文化建设整体推进、联动发展。
3.科技引领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的高度融合,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积极发展网络等新兴媒体。兴建优质高端的软件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带动传统优势产业走“文化+科技”改造之路,创造产业智力成果研发、孵化的良好环境,涵养清新文化产业发展的生态,努力向知识和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的现代高端文化创意产业转型。
4.区域统筹发展战略。加快县城与乡镇的互动发展,重点推动县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集聚发展,推进与珠三角的文化对接发展。
二、树立鲜明特色的清新文化形象
(一)打造清新特色美食品牌
我县拥有凤燕鸡、乌鬃鹅、骆坑笋等近20个特色农业品牌,曾获“中国乌鬃鹅之乡”、“中国笋竹之乡”等称号,还有“农家菜”、石潭豉油鸡、林中宝食用菌等清新特色的美食。
1.举办特色饮食文化节。从2012年开始每年举办“清新特色饮食文化节”。重视饮食的文化性,挖掘文化内涵,展示文化特色,提高饮食文化品位和文化含量。推动我县旅游业从单一观光向“吃、住、游、购、娱”一条龙服务转变。
2.打造旅游饮食文化一条街。从2011年开始有计划地把县城环城路打造成“清新特色美食一条街”。在现有的花园酒店、贵香楼等具有特色饮食文化的基础上,街内修建一些仿古式或具有地方特色的酒店、客栈、茶馆、小吃店等,浓缩清新美食的精华。
3.营造饮食文化氛围。创新宣传手段,多方位宣传,立体式推介,持续培育我县饮食文化市场。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营造饮食文化宣传促销的声势,以县内标志性建筑、公共汽车、桥梁以及宣传画册、VCD光盘等为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县内饮食文化资源,邀请电视的养生保健资讯节目栏目到我县宣传促销,鼓励县内景区、酒店、旅行社、饮食业等建立“利益共同体”。
(二)建设文明和谐家园
1.创建文明县城。到2013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到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以“交通秩序、环境整洁、卫生保洁、市民素质”为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2.树立文明新风。到2015年,创建省、市、县文明村镇覆盖面达到80%以上,文明窗口(行业)、文明社区覆盖面达到90%以上,县城以上信报箱覆盖面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基本全面覆盖。成立由县文明委领导下的志愿服务组织,到2020年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县城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8%,并以县“心连心”艺术团文化义工为基础每年集中举办一次文化志愿者(文化义工)宣传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文化品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低碳生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3.培育人文精神。大力培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以清新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为底蕴、以现代文明素质为特征的新时期清新人文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重视对清新历史文化的传承,大力弘扬清远人“求实创新、诚信自强、开放包容、团结奉献”的精神品格,为新时期清新人精神增添新的元素。
4.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加强现代公民教育,开展“增强社会责任感,做现代文明公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责任意识、公平正义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权利义务对等意识。加强文明礼仪教育,使懂礼节、重礼仪、讲礼貌蔚然成风。加强道德品格教育,引导社会成员形成诚信、正直、敬业、慈善、包容、感恩的道德品格。实施品德培育、精品供给、环境净化、心理护卫“四大工程”,加强未成年人人文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5.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强化对“文化思想”的认识,积极参与读书活动; 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创造”主题实践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等教育活动;提前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升公民人文素养和科技文化水平。
6.提升公民健康心理素质。加强珍爱生命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咨询和服务网络,大力培训心理志愿者服务队伍。增强文化的教化功能和人文关怀,调处化解好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纾缓社会压力,抚慰人的心灵,培育公民良好的社会心理。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活动,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三)提高全民文化修养
全面实施文艺精品战略,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每年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
1.打造有影响力的精品佳作。打造县“心连心”艺术团的文化精品;加大县文广新局出版的杂志《文化清新》和县文联出版的杂志《清新文苑》的办刊力度;设立文艺创作立项评审及签约制度。
2.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业余读书、摄影、书画、歌咏、舞蹈及各类民间文化活动,举办高雅艺术进机关进校园、优秀文艺精品基层巡演,继续开展“四送”下乡等文化活动,将其办成一个从“送文化”到“种文化”的平台,不断提升群众的文学艺术欣赏水平。加强对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教育和艺术熏陶。
3.注重培育文化消费。完善政府补贴向社会提供低价文化产品机制。探索建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努力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培育网络消费等文化消费新模式,拓展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与文化相结合的服务性消费。大力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制定鼓励和支持农村文化消费的经济政策。
(四) 提升县域社科工程
不断提升县域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努力构建具有清新特色的哲学和社会科学创新体系。
1.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健全工作网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加大对《清新大地》、《清新宣传》等县级理论宣传平台以及清新门户网站的建设力度。
2.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发挥党校、史志办和档案馆等单位研究发掘清新历史文化的作用。
3.实施哲学和社会科学重点和特色学科计划,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拟定科研课题,通过公开申报形式推动县域社科研究工作。实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中心计划,确定若干选题,组织社科界专家、学者开展县情调研和重大专题研究。对社科研究成果进行结集出版,力争每年举行一次社科专题论坛。
(五)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1.积极实施文化引进工程,创造有利于文化引进的政策环境和优势;鼓励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较大文化工程、高新文化技术项目落户清新,促进清新文化建设总体水平提高和总量增值。
2.积极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设立文化交流资金,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统筹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文化周、电视周、世界主流媒体看广东、全国重点媒体广东行等活动。加强侨务外宣和对港、澳、台的形象宣传,支持办好侨刊和建立外宣阵地,加大外宣精品的制作和发送力度。主动策划、组织主题活动,加强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加强清新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合作。
3.积极参与省、市外宣阵地建设和外宣品制作,借助省、市的力量和优势,扩大清新对外宣传。
三、全面加快现代文化传媒体系建设
(一)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社会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重大舆情专报制度,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党委政府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加强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社会性媒体的引导和监管,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巩固和发展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形成全媒体、全方位舆论引导强势。尝试推进清新网络问政,构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全民监督的网络民议平台。
(二)培育支持县属传媒
支持清新广播电视台主动开展对外新闻业务合作、经营合作、技术合作和业内资产重组,并借助其自身优势向本地各区域延伸新闻触角、发展经营。鼓励和支持清新广播电视台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建立节目制作基地和跨媒体发展。2011年基本实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的数字化、网络化,完成数字电视整体转换。2015年全面建成数字化、全功能的广播电视综合传输覆盖网络。
(三)积极发展网络等新兴媒体
鼓励和扶持我县主要媒体积极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LED等新兴传播载体,建设一批新媒体优质品牌,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
四、构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等原则,以镇(场)和社区(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为基础,以县级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文化利益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1.改造、扩建、新建一批基层文化设施和艺术场馆。到2015年,尚未建成镇(场)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文化室的要如期完成,每个中心镇文化站站舍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到2015年,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电影院至少达到国家二级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至少达到省二级站标准,全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
2.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流动图书馆(室)、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网等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推进“两千一村”综合文化室建设,在千户以上居民小区、千人以上企业和行政村建成具有文化、科技、体育、娱乐、休闲功能的综合文化场所。到2020年,实现全县人均公共藏书1.2册以上,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每半年参与1次群众文化活动和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县城至少有1座多功能厅数字电影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每个乡镇有 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在全县各镇人流主干道设置报刊亭;实现每个行政村有农家书屋、有综合文化活动室、每月放映1场电影以上、每年有文艺演出2场以上。
(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管办分离,切实把政府的职能由主要办文化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发布制。建立清新县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服务(活动)时间、内容和程序,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形成优秀的服务环境,增强文化吸引力。实现公共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全社会免费开放;逐步实现全县公共图书馆“一卡通”服务,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实现“文化低保”,采用政府补贴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加强学校、社区、工业园区、厂矿企业等互联网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点建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
2.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推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制,建立公共文化产品政府采购服务平台。实现 “市场运作,政府采购,各取所需,流动服务”的公益性文化项目“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图书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供给能力,加强藏书、藏品建设,注重对地方文献、文物、民俗器物和本土名家创作的艺术精品的收藏,在全县形成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体系。实行重大文化项目招标制,参加省、市举办的“重大文化项目推介会”,利用省、市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产业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推介我县的重大文化项目,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文化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和民间投资建设各类私人博物馆、展览馆。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特别是要落实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强化外来工服务工程。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使用率
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的指导、监督,并从资金、设施、场地、机构、人员等方面予以支持,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建设的要求,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文化站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事业经费和重大活动专项经费,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和功能充分发挥。
1.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持。根据中宣部、中组部等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每个乡镇综合文化馆(中心)至少应有1至2个编制,城镇各社区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农村各行政村要明确相应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方面的工作。公共文化机构要完善功能定位,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国家允许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形成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的运行机制。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管理,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后勤服务社会化,推动经营性文化场馆实行连锁经营和联盟合作。县财政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安排足额经费,确保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在建成使用时实施免费开放,我县“三馆”落成开放后,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馆平均每周对外开放服务不少于56小时;乡镇综合文化站对外开放服务平均每周不少于48小时。推动电影院等经营性文化场馆定期提供免费或低票价服务,扩大展览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免费服务项目,探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新路子。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辅助队伍,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社团,组建县级文化志愿者服务网络。
(四)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建立健全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合理开发利用体系,基本实现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
1.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利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成果,加强古村落保护,加强革命史迹、名人遗址、考古遗址、宗教文物、工业遗产、华侨文物和涉台文物的保护利用;对271个文物点设立标志牌,公布清新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做好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在县博物馆建成后,将现有的馆藏文物进行评级;在2015年前将我县所有的摩岩石刻进行拓印保存;对三坑镇马头岗春秋战国墓、禾云镇圆岗顶新石器遗址进行保护;发掘和抢救散落在民间的珍贵古籍文献,对具有文物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族谱进行征集和抢救;编辑出版《清新县文物保护》丛书。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培养后继人才;制定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成立清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命名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设立山塘镇马鞍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人燕尾龙舟”生态保护区,重点对活动场合内坑河和“三人燕尾龙舟”活动仪式的保护;编辑出版《清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
五、高起点发展文化产业
由政府引导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跨越传统小型项目的范畴,集中精力发展高端文化产业。
(一)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
充分挖掘、整理清新独特而丰厚的历史文化、旅游文化资源,将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
1.打造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加快县内旅游景区(点)与县外旅游资源接轨的步伐,努力构建独具特色的旅游文化产业链,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重点是:推进“温泉之旅”精品化;推进“漂流之旅”、“探险之旅”特色化;推进“休闲体育之旅”、“自然生态之旅”、“乡村游”等生态休闲旅游大众化。开发以金龙洞、桃花湖、白湾自然保护区等这些以喀斯特地形地貌为主的生态旅游文化。
2.发展特色饮食文化产业。充分利用我县独具特色的饮食文化资源优势,开展文化旅游美食节等活动,发展特色饮食文化产业。
3.开发独特的清新历史文化。挖掘以清朝科举末代榜眼朱汝珍、北伐名将陈可钰将军、谏议大夫陈凤台等为主线的历史文化;开发以“中宿居”、“太平居”、“水东村”、“凤塱村”、禾云古人类遗址等这些已有千年历史的古村落文化。
(二)加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
夯实我县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基础,逐步推进我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等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建设文化和媒体数字资源库;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智能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建设和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基础,建立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工艺美术品等交易市场;积极开发以网络和移动媒体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建设和完善我县文化(行业)会展业。
六、重点文化工程和项目
1.建设“清新文化广场”。挖掘我县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2015年前,建设清新文化广场。以北伐爱国将领陈可钰将军为主题,在中轴线南边建设一个文化广场,包括大型综合展览馆、鳌头公园等,通过弘扬名人文化,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
2.建设“三馆一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电影院)及广播电视传输中心。2013年,完成“三馆一院”建设。这是一个文化强县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文化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博物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多功能数字电影院(1500座位)的馆舍硬件建设要达标。
3.太和镇利用“广东省旅游特色镇”的品牌,重点打造漂流休闲旅游文化。
4.山塘镇充分发挥“三人燕尾龙舟”独特的文化资源,打造“燕尾龙舟健身”品牌。
5.三坑镇利用温泉文化的深厚影响,抓好现有景区的资源整合和升级改造工作,打造“实景温泉神话故事舞台”,给温泉健身旅游赋予文化的品位。
6.太平镇盘活雁鹅园这一特色农业品牌基地,做大做强特色旅游饮食文化。
7.龙颈镇开发打造“中宿居”、“水东村”、“凤塱村”等这些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古村落文化。
8.禾云镇挖掘打造谏议大夫陈凤台墓、抗元英雄王九都等历史文化。
9.浸潭镇整合金龙洞、桃花湖这些以喀斯特地形地貌为主的岩洞文化。
10.石潭镇“陈可钰将军纪念馆”是“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在2015年前恢复陈可钰故居占地面积,将之建成我县重点名人故居。
11. 笔架林场做好山水风情旅游文章,重点搞活“农家乐”。
12. 扶持发展我县滨矿·金五菱国际建材广场的“北江动漫体验基地”,打造好一年一度的“动漫节”。
七、保障措施
构建推进文化强县建设的保障体系,出台扶持文化发展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
(一)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党政“一把手”工程,始终掌握对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审核权,对文化资产配置的控制权,为文化强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文化强县领导体制。成立清新县文化强县领导小组,建立文化强县联席会议制度,对文化强县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门听取县文化强县领导小组对本《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研究和跟踪督查。各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党校要将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党政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人大、政协每年要组织对文化强县建设工作的专题调研,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促检查。
2.完善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文化强县工作单独考核机制,从2011年开始实行年度专项考评;落实六部委《关于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考核结果与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场)和县直机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绩效考核挂钩。各镇(场)和县直机关单位要将文化强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分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财政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文化强县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的力度,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要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稳步增长。
1.逐步落实“两个1%”文化发展资金。一个是
2.逐步提高公益性文化部门工作者的待遇。2011年开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体中心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由县财政解决,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发挥创造性。2012年将成立县新闻信息中心,同时,制订专业文化工作者的培训、教育经费指标,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对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每年人均培训费不低于1500元。
3.整合文化投入的专项资金资源。从2011年起,县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强县工作,以后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建立健全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实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财政补贴政策。对经审核批准立项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一次性项目启动补贴,补贴金额根据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核算,原则上单个项目启动补贴不超过10万元。
4.大力吸引重点文化企业落户清新。对新落户并认定为重点文化企业,且其主营业务属于我县文化产业重点扶持领域的企业,可给予落户补贴,单个企业落户补贴不超过5万元。鼓励文化企业自主创新。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且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我县重点文化企业的,通过已有知识产权进行原创研发的,可申请项目研发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研发预算总投资额的10%,单项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三)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1.落实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现行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当年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条件的,当年可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2.完善文化建设用地政策。文化建设用地要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之中,确保文化建设用地规模,鼓励利用“三旧”改造建设文化产业园区,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高新技术文化产业项目用地要优先予以安排,并在县政府职权范围内适当减免相关规费。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所需用地,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全部或部分免交各项工程的二类费用。符合法定条件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用地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有偿使用等方式,应在返还土地收益、减免建设规费方面给予优惠。
3.创新文化产业融资方式。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创新贷款融资模式、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可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股改上市融资和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能增强文化单位自我发展能力的综合性文化发展资金筹措和融资体系。
(四)建立社会保障机制
1.改革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全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统一管理体制,形成社会办文化、产业兴文化、政府管文化的发展格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创办文化企业、举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对信誉好、操作规范的文化企业,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可依法实行备案制,设立办理文化出口的专门机构和 “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加强文化资产和经营收益管理,科学制订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统计部门每年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报告。健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和文化市场进入退出机制,发改、经济和信息产业、工商、税务、文化等部门按职能对文化产业资金投入、项目规划、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未达到建设规划要求的实行退出机制。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构筑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非法行为。
2.创新文化单位运行机制。遵循文化艺术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行政后勤制度等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绩效目标考核,引入用人竞争机制,事业拨款由“养人”向保障项目和发展转变,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全面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推进转制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3.营造全民参与文化建设新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实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崇尚文化、尊重人才、激发文化创造力,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文化强县建设与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支持文化建设。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文化事业和文化重大项目社会听证和咨询制度,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各展所长,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独特作用,共同推进文化建设。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在国家意识形态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文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举办文化实体、承办政府组织的大型文化活动、参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外资和吸收社会、民间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加大文化招商引资力度。县政府除组织参加中国(深圳)文博会等全国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全市专项文化旅游经贸洽谈会外,充分运用联合重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革重组,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五)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积极实施人才强文战略,加快建设队伍结构优化、年龄梯次合理、专业分布均衡、整体素质优良、具有竞争实力的文化艺术人才群体,使我县成为富有吸引力、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
1. 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将文化人才的培养纳入全县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岗位知识和能力培训,推行文化从业人员岗位任职制; 在县委党校设立我县文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将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每年举办一期文化强县建设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每年都举办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班,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文艺和社科工作者。积极推进党校、职校和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合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一批掌握文化产业高新技术的专门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县文联等群众性文化艺术阵地的作用,组织各种文化艺术展览、培训、比赛,挖掘、培养一批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切实加强镇(场)基础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干部轮训计划。
2.健全文化人才引进机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要求,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有计划地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文化名人和文化经营人才。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园区人才集聚功能,争取通过提供优惠的经济政策、提供落户生活便利、建立优秀文化人才引进 “绿色通道”等园区引才政策,形成吸引文化人才创业、创作的政策洼地。
3.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创作、研究成果和经营管理实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文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为清新文化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取得重大文化成果的人士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