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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04 15:1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3年,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认真落实市、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我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建立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会前学习的重要内容,共开展学习10场。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学法普法工作的通知》,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共6场,以领导带头讲解、职工集中学习和交流的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安排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我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带头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有效落实。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严格推行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写入年终述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股(室)负责人会议,认真研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内容,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紧扣我区202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系统谋划布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918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涉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及事项1项,共办理依申请行政事项1件。二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共接收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分配的双随机抽检任务数171单(其中有35家经营单位关闭)。监督任务完成136单,作出行政处罚4宗,罚款2000元。省单列双随机任务职业卫生40单、游泳场所39单、学校卫生11单、二次供水10单,任务完结率100%。同时,依法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通知》的要求,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方式。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自身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依法决策,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动态清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按程序做好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了13项卫生行政执法下放事项“放、接”进程。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清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下放事项执法服务指南》,加强下放事项综合执法的指导和培训。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5宗,未发现相关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逐步提高平台使用率。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内设法制机构的职能,对卫生监督管理、执法等行为实行监督制约。

  (五)依法行政,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监管。共开展卫生监督检查914间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65份,作出行政处罚9宗,罚款2.4万元。二是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587人次,车辆68车次,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4间次,检查涉嫌无证诊疗场所6间次,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6间次,作出行政处罚11宗,共处罚款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858元、违法药品及器械17箱;因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1宗;对3家医疗卫生机构作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18分。三是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用人单位70间,作出行政处罚21宗,罚款10万元,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70份。四是开展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共出动207人次,车辆62车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4间次、检查养生保健服务机构14间次、生活美容机构114间次,暂未发现明显的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五是在全区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期间共出动105人次,21车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通过执法监督、立案查处、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安全。

  (六)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处置

  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抓实疫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流调溯源,及时开展医疗救治,严防聚集疫情发生。全面筑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各类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举办全区疾控系统卫生应急技能竞赛,联合广州市花都区卫健系统举办广清一体化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联合演练,全面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类29条,其它信息22条。依申请公开2条。

   (八)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防范化解涉及医疗纠纷及矛盾。与公安、司法行政建立信息协调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依托市医调委,对出现医疗纠纷积极引导到市医调委进行调解,今年共处理医疗纠纷1例。各卫生院及二级卫生单位均与属地公安机关签订警医联动协议,建立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各卫生单位医疗责任险覆盖率100%。二是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加强来信来访的登记制度,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共703件,办结率为100%。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没有行政应诉案件。

  (九)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以“宪法宣传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党内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献血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派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全面推动《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共发放禁止吸烟标识2850张,发放禁烟宣传资料海报1503份。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我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卫生健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党组、会前学习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两期,法治专题培训两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与与优秀率均达100%。

  3.继续加强基层法治工作联络点建设。广泛收集职工、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建议。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议案和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检察建议1件,磋商函2件。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有待完善之处。一是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仍有待提高。部分职工对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认识。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业务的水平和能力不高,学法、用法力度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普法宣传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方式较单一,普法宣传大部分采用打标语、出宣传栏、派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普法宣传力量不足,认为普法宣传任务是牵头股(室)的工作,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普法宣传积极性不够,没有将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效结合。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理解不透。需加大培训力度,着重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能,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四是对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书写还需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习惯使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对省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仍不够熟悉,会出现书写文书不够严谨的情况。五是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现区卫生健康局执法股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执法编制8名,负责的监管对象3000多家,人员少、任务重,难以达到较好的监督执法效果。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健全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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