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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工作总结

时间: 2024-06-28 14:5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3〕1号)精神,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及我区“四个清新”工作部署,开展了以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积极推进新形势下全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配齐党委专职副书记,持续健全公立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系统上下形成作风转变、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有力推进专项整治

  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平安医院建设、群众满意基层卫生院建设等工作为契机,将行业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围绕医疗卫生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够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聚焦医疗卫生领域违规执业、过度医疗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医疗卫生行业“收红包”“吃回扣”不正之风得到切实遏制,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至2023年12月,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23间,其中公立医疗卫生单位20间,分别为区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16间基层卫生院;社会办医疗机构161间、村卫生站236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工作人员3036人,执业(助理)医师1148人,注册护士1406人,开放床位2464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病床数分别为1.85人、2.27人、3.98张。有全科医生312 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5人。医疗机构总诊疗量 290.42万人次,出院人数5.37万人。

  (四)医疗服务效能升级提质

  1.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区人民医院以创等达标为抓手,全面启动三甲医院创建工作,2023年6月,被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正式认定为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医院,成为清新区第一所拥有医学生本科教学资质的医院;院内骨科、泌尿外科、麻醉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等5个学科通过清远市医学重点专科评审。依托省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技术与服务,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已开设门诊科室17个,住院科室5个,医技辅助科室6个,为方便群众就医,同时开设周末省妇幼专家门诊;制定专科联盟建设计划,与8个中心镇卫生院共建专科联盟。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一是积极推进医共体建设。整合医共体资源,继续完善医疗救治中心、辅助中心建设与运行,进一步完善胸痛、卒中、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医疗业务中心与辅助中心建设,全面推进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其中禾云镇卫生院胸痛救治单元在2023年8月通过省级验收认证;推进医共体内资源共享及结果互认,出台利益共享方案,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2023年区域辅助诊断中心共为区医共体各分院患者CT诊断5466人次、DR诊断59730人次、心电诊断40231人次;双向转诊分院上转总医院1738人次、总医院下转分院1678人次。全区基层诊疗率达到65%以上。实行分片区组团式、紧密型帮扶机制,总医院领导班子分片区负责分院,下派医疗业务骨干到分院挂职副院长,总院与分院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的专科帮扶,以点带面,全面提高专科帮扶工作成效。2023年,总院共派出292人次到各分院帮扶,开展新项目、新技术13项;开展临床带教教学查房46次,培训医务人员298人。已建成联合门诊1个,建成联合病房1间。二是持续加强基本药物管理和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全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广东省药物使用监测,定期通过平台系统上报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目前我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比例均达标。三是加速信息化成果转化落地。目前全民健康平台、基层医疗机构检验信息等系统已完成部署,区域消毒供应中心、远程胎儿监护中心建设正有序进行中,15间基层卫生院全部上线试运行基层HIS系统。

  3.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持续推进区医共体总院(区人民医院)升级建设项目。目前,感染门诊首五层改造装修已竣工,进入验收阶段;后勤保障楼已完成结构主体、外墙外面装修及外墙脚手架拆除;医共体信息服务平台基本部署完成,部分系统正试运行。二是加快推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工程异地新建。项目已正式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场地清表、围蔽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超前钻、基础桩施工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基坑支护及开挖工作,办理施工许可、环评报告的审批工作。三是不断推进清新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基层卫生院装修建设工程已基本完工,值班周转房及业务用房(新建、拆建部分)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医疗急救设备及其他医疗设备、发热门诊设备已完成采购,发热门诊建设正在进行施工前准备。四是同步推进卫生院升级改造。启动太平、浸潭医院异地新建工作,太平医院已完成立项及调好土规,目前正在进行控规调规和初步设计工作;异地新建浸潭医院项目已与第三方设计公司对接完毕,目前正准备项目实施计划和编制可研报告;开展卫生院中医馆及卫生站中医阁内涵建设项目,太平镇卫生院中医馆、浸潭镇卫生院中医馆、浸潭镇五一卫生站中医阁、浸潭镇黄歧塘卫生站中医阁和石潭镇中所第二卫生站中医阁已完成项目建设,相关设施设备均已到位,人员已完成培训,切实为当地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五)强基固本,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

  1.基本公卫服务“网底”高密度织牢。一是纵深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暨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联合各部门扎实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完善慢性病监测体系,实行慢性病全程管理,认证筹备、迎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二是做好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深入各村(居)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规范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目前辖区常住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57.8万份,电子建档率93.49%。三是巩固提升免疫规划工作,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四是全面筑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各类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举办全区疾控系统卫生应急技能竞赛,联合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举办广清一体化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联合演练,全面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做好登革热、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及疫情处置。

  2.妇幼健康服务高质量落实。认真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措施,三病检测率均为100%。做好转介和跟踪服务,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和地贫防控工作。2023年,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3.3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4.69%,均超额完成目标数。落实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2023年共开展两癌筛查102期,宫颈癌完成率为100.02%,乳腺癌完成率为100.19%。开展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为适龄女生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完成率为100%。 

  3.综合监督执法工作高效率开展。加强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多形式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文明执法,助力全区建立公平法治、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围绕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等重点,扎实开展卫生综合监督检查,共开展卫生监督检查814间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45份。通过各类别监督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分组分责、相关工作有机结合等方式方法全力开展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省单列双随机任务完成率为100%。

  4.持续巩固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组织发动全区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第35个爱卫日、夏季病媒生物防治“百日攻坚”及迎“中秋”“国庆”节日环境卫生清洁等专项行动,极大改善我区城乡环境;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市级卫生镇7个,省级卫生村2个,其中市级卫生镇覆盖率为100%;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目前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8.88万份,刊播音像资料449种共15.09万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217场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78场次。

  (六)围绕中心,扎实开展其他重点工作

  1.人口家庭发展工作扎实推进。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情况信息录入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奖励扶助金。通过“5.29会员活动日”和“一元爱心捐助”活动,组织倡议募捐;开展扶助失独困难家庭公益项目活动,走访慰问失独困难家庭,发放扶助资金。

  2.老龄健康工作积极推进。深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区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继续推进“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以“老龄健康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医疗卫生单位结合义诊、咨询活动、观看健康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团队,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的形式,为老龄人提供连续、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

  3.安全生产工作全方位落实。全面推进清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清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清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多角度对潜在安全问题进行摸排梳理,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燃气使用单位)、托育机构共237家。深刻汲取“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联合清新区消防大队、民政系统和残联有关单位在区人民医院开展消防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4.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抓实。完善来信来访的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明确专人专班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按要求和时间进行办理和答复,案件办结率为100%。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持之以恒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干事的氛围。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聚焦高风险点,补齐监管漏洞,实现整治效果系统化、制度化、长期化。

  (二)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全方位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加强与知名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强化卫生健康人才挂职交流,聚焦科研平台、重点专科、重大项目、急需紧缺,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持续完善内部分配机制和评价办法,激发人才干事创业内驱动力。持续跟进做好“组团式”紧密型帮扶、“万名医师下乡”计划,切实推动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结合工作需求和机构能力优势,大力推进服务内涵建设。继续推动清远市清新区医共体总院(清新区人民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加快落实感染门诊、后勤保障楼建设及相关设备的采购,争取年底前完成医共体信息服务平台竣工验收工作;加强与有关建设部门沟通,推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提升区疾控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充分谋划好异地新建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医院和浸潭医院。

  (四)加快健全防控协作体系,抓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应急人员队伍建设、医疗卫生救援等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全面推进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和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全面开展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检测筛查等工作;深入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尤其是耐药结核病防治,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有效遏制结核病传播。继续加强地方病防控和寄生虫病防控,强化“防、控、治、管”各个环节,落实各项综合干预措施,巩固碘缺乏病、钉螺环境整治、疟疾等防治攻坚成果。深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中小微企业帮扶,大力推进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管理攻坚行动和听力保护行动,巩固“四类机构”规范管理专项治理成效,组织实施2024年度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及放射卫生监测等职业病防治工作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

  (五)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继续做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继续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持续做好中医馆和中医阁内涵建设任务,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中医诊疗量。

  (六)推进健康清新行动,进一步完善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体系。高标准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生育友好工程”,强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关心工作,有效增加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推广普惠托育,有序规范托育机构管理。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七)多领域提升行业统管综治能力,强化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保障支撑。强化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高质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创新开展药事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制度“全覆盖”和工作“双达标”。有效防范风险,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保密安全、档案安全等重点安全工作,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密切医警联动,落实化解信访积案常态化工作,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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