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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07 14:4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守正创新,依法行政,有序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并取得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2024年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把握和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确保卫生健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增效。本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学习3次。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工作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含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延伸,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区委“四个清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卫生健康事业的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有效提高卫生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三、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为准则开展局的各项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写入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四、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稳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印发至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稳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行政审批服务,共办理审批事项1714件。二是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共接收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分配的双随机抽检任务数202单,共完成监督任务179单、通过核查关闭任务23单,作出行政处罚5宗(其中一般程序1宗、简易程序4宗),罚款0.08万元。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落实公平竞争,积极优化医疗卫生行业营商环境。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优化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未发现有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二是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制定、法制审核、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清远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普及应用。利用粤执法平台进行行政检查88宗、行政处罚11宗,非现场执法检查91宗,积极推行卫生健康系统“非现场执法”模式。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案件严格按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依照执法文书的要求和查明的案件事实,规范、准确地填写有关内容和法律依据,提高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码”制度。三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工作。举办下放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培训及现场带教活动,全区8个乡镇共32人次参加,有效提升乡镇执法人员对下放卫生健康职权的执法水平。

  2.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公共场所、学校、托幼(育)机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278间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38份,作出行政处罚7宗,罚款金额0.66万元。二是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4间次,作出行政处罚9宗,罚款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60元。三是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用人单位49间,共查处案件20宗,罚款22.2万元,发出监督意见书46份。四是开展2024年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车辆28车次,共现场检查医疗机构38间次、疾控机构1间次、中小学及托幼机构12间次,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6份。通过执法监督、立案查处、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安全。

  3.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始终把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坚持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平台,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回看自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内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今年共12名行政执法人员顺利通过换证考试。

  (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作为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要内容。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认真执行行政应诉的有关规定,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完善来信来访的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明确专人专班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共903件,均按要求和时间进行办理和答复,案件办结率为100%。

  (六)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增强卫生健康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条。二是做好政协提案答复、检察建议等工作。承办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理检察磋商函2件,均按要求办理并回复。

  (七)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并结合“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学,规范和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强化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含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和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4期。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和优秀率均达100%。

  (八)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由各股(室)落实牵头责任,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向全体职工和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卫生健康节日、各类疾病防治日和义诊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四是推进《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的矛盾纠纷以法律渠道解决。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全面,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对法治精神的精髓领悟和把握还不够精准,学法、用法力度仍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力量建设有待加强。我局承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的单位包括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8大专业的相关单位约3000家,但执法股室人员只有6名,人员少,任务重,难以达到较好的监督执法效果。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理解不透,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还不够规范,利用“粤执法”平台办案还有待加强。四是落实学法普法工作仍有待加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主动学法、普法意识不强。普法宣传形式缺乏创新,主要采用标语、宣传栏、宣传单张宣传为主。五是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等要求把握不够准确。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实际工作的能力。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综合执法,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的监管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公众安全。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各项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四是健全学法普法制度。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学法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制定和管理。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制发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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