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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间中医药技法征集筛选的通知

时间: 2024-06-04 16:4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清远市民间中医药技法征集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民间中医药技法征集筛选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筛选工作目标

  在全区征集筛选一批特色鲜明、疗效显著、使用安全的民间中医药技法项目,使散落在我区民间中医药技术瑰宝得到收集整理利用并加以保护和传承,助力我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筛选对象

  本次征集筛选的对象是在清远市清新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家族、师承群体、学派、老字号企业及特定地区(民族聚集地、村落等)中传承应用的活态性的民间中医药技法。

  三、征集筛选范围

  1.指散落在民间,在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使用,疗效显著的中医药技法;

  2.由清远籍或长期在清远市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在长期教学、临床、科研实践中创立、发展、重新挖掘和整理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影响力或疗效显著、独创独有的技法。

  四、征集筛选条件

  遵循“疗效为本、特色突出、传承有序、群众认可”的原则,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传承谱系,历史渊源。

  2.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对某类疾病具有良好临床疗效,在当地或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口碑良好,无不良声誉。

  3.能够较好体现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不同于公知公用的、符合中医药自身规律的项目(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除外),具有简、便、验、廉等特点。

  征集筛选符合以上条件者,如满足获得国家授权专利、入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当地史志有明确记载、项目持有人曾被当地媒体宣传报道等条件,可优先进行推荐。

  五、成果运用

  (一)授予清远市民间中医药技法证书。

  (二)加强登记保护和科学研究。被筛选出的技法,详细记录功能主治、适应症、禁忌症等内容,做好登记存档,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保护。

  (三)加强传承和推广。对被筛选出的技法,鼓励支持其持有人建立相应的技术传承工作室,支持持有人与市内医疗机构通过师带徒、定期坐诊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促进传承与发展。优先推荐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优先支持举办市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并遴选一部分技术作为推广重点,采取举办培训班、送技术下乡等方法推广至基层医疗机构。

  (四)加强宣传展示和推介。举办专题会议,邀请项目持有人开展讲座、路演、展示等活动,扩大影响力,加大宣传推介。支持医疗机构邀请项目持有人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传授,支持各中医医院积极引进特色项目。召开民间中医药技法推介工作会,支持对临床效果好、群众需求高的项目由项目持有单位或引进单位组织开展培训推广。

  如有符合以上民间中医药技法条件的个人或组织机构,可以在6月20日前填写附件《清远市民间中医药技法征集筛选推荐表》,交到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区卫生健康局203室。联系人:曹贤达  李梓杰,联系电话:5810329 

  

      附件:清远市民间中医药技法征集筛选推荐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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