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申请设置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现予以公示: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类 别: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执业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67号
床位(牙椅、观察床):0
设置申请单位(人):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赵欣欣)
主要负责人:黄利源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
是否符合本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是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7时开始至2024年6月18日17 时止(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来信请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5室,邮编:511800;联系电话:0763-5810387。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