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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20 09:3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0年,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把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中,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以强化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到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中。

  (二)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时间,在原来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均提速90%,大大加快了行政审批的办事时间。二是实现窗口一站式办理。经营单位及个人递交资料、签收文书、领取证件只需跑一个窗口即可,真正实现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理。同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网站定期更新、完善办事指南,主动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办事流程做到阳光透明。通过落实以上措施,已服务702间次经营单位,让经营单位真正享受到办证便利。三是稳步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各业务股室和办证窗口等相关人员学习“证照分离”和“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要求相关人员熟悉告知承诺制工作内容和流程,在全区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后共发放卫生许可证831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一是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作出决定。二是规范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调查取证完毕,各股(室)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在提请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向局政策法规与人口家庭发展股提交法制审核,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三)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健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我局积极实施法律顾问咨询制度,聘请1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涉及卫生健康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三、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透明。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通过政务公开,增强各项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2020年我局共有“双随机”任务203个,关闭单位数共23个,已完成的180个“双随机”任务均全部录入并上传至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全区“双随机”任务完结率100%,期间共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74份。

  (三)加大医疗卫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234人次,监督车辆677车次,共检查经营场所3257间次,发出监督意见书1358份。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3间,违法药品、器械20箱。共查处案件77宗,其中执行简易程序51宗、一般程序26宗,罚没金额16.56万元(其中3.95万法院强制执行中),没收违法所得35元,对17间有证医疗机构作出不良执业记分共52分。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法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以开展督查复工经营单位、企业和中小学校等方式,全面启动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691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5074间次,发出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4512份,共派发各类防控工作指引6928份。同时充分利用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积极联合辖区工信、教育、公安、疾控等部门通力合作,强化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提升了监督检查效能,进一步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网”。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事件。一是完善来信来访的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针对信访问题,剖析原因,改进工作方法,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二是通过公开投诉电话和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群众提供线索或提出改进建议。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共988件,其中:“12345热线”平台982件,省信访系统2件,区信访系统4件,办结率为100%,使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先后组织领导干部、党员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党章党规专题学习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及格率达到100%,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采取集中学习、网上自学等方式加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卫生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参加区普法办开展的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的评议结果为优秀。

  六、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积极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日,卫生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工作。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利用疫情防控排查、督导工作,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短讯平台发送温馨提示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群众科学防控,共印发宣传资料10万份。

  七、加强组织保障和机制的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机关各股(室)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体系。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党组、局务会议日程,研究决定法治建设工作重要事项,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九、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努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工作措施如下: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依法、科学和民主。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各项工作,严格按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加强普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及各类卫生法律法规的普法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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