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今年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面对新时期经济形势复杂的住建治理领域,我局集中精力、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一是坚持全面学习,多措并举拓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覆盖面,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将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期法治政府的战略部署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召开全体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做到全体职工熟读原文、悟明原理。二是坚持全面把握,融会贯通,引导干部职工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更大的功夫,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坚定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必胜信心。三是坚持全面落实,不断提升学习贯彻实效。积极督促和引导职工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依法治国落实
(一)凝聚全面依法治国共识,切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建设作为引领和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带领班子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篇章等。此外,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违法案件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分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对依法行政涉及的重大问题多次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并书面征询律师顾问意见。
(二)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地,保障法的实施
1.抓好干部职工学法,强化依法履职能力。我局加强对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各类新施行、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2年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及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宪法、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业法律法规等的学习贯穿年度学法的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办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参加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等法治专题培训和学法考试,确保每位参学人员全年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少于40学时。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我局积极制定局自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例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6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等活动,结合办公楼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开展住建领域专题和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同时,大力向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普及各项法规政策,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政治站位。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局正职负责人参加行政诉案件出庭应诉1次。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四是扎实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四、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2022年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贯彻落实2022年我区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落实。我局对照省、市、区有关文件,制定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局内印发《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就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行业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等多个方面制定详细工作要点。
(二)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切实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环境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我局始终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不断强化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让干部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者与捍卫者。二是全面履行我局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各项法律、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严格执法,完善执法流程,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在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为适应社会发展,各级立法机关不断推出新法新规,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全力推动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切实推动法治国家新进程,我局积极学习各类新施行、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一是积极学习国家人社部出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整洁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了解《管理办法》制定背景与主要内容,在住建主管行业切实督促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维护好主管行业中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保障民生福祉和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贯彻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通过发放纸质《条例》及相关释义文本等方式,重点学习了新修订《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适用范围以及信访工作的新定位及信访业务办理流程等内容。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督促职工干部按照《条例》新要求迅速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本领。
六、2022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与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依法依规,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一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人群核酸检测扩面。建立建筑工地和物业行业的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动态台账,根据“应接尽接”原则,督促63个在建工地和96个物业小区的从业人员落实100%新冠疫苗接种,建筑业及重大项目建设从业人员摸底排查人员,并录入“重点行业扩面人群核酸检测数据系统”定时监测疫苗接种动态数据。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物业小区开展防汛应急和消防演练活动。三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筑企业在建工地开展安全演练,提高项目人员安全意识,增加应急知识,提高事故先期处置能力。
2.推进重点领域法治建设,提升法治保障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了涉营商环境内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区司法局汇报。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草拟《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凤塱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时,向社会公众和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并经过专家论证、法律顾问书面审查、局内部合法性审查、局领导班子、局党组讨论审议等法定程序,完善并向区司法局上报《保护规划》(审议稿)及相关资料,提请合法性审查。制定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实施后评估和监管。三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在行政处罚程序、重大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小组重要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矛盾协调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保障依法行政的作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决策。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联合审图和并联审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审一核机制,既由窗口人员依法全权办理,责任具体明确;绿色通道机制,对事关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政务中心投资服务窗口代理或协助办理,为客商市场准入和重点项目提供快速便捷的“绿色通道”;节假日预约制度,审批窗口都会安排相关人员加班,帮助服务对象在最短时间给予办理。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现我区政府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主流程业务平均审批用时由149个工作日压缩至79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主流程业务平均审批用时由117压缩至54个工作日。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一是推进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全过程在线办理。二是严格落实施工图联合审查,将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审查。三是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和“四诊式”服务,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切实便利办事企业,让办事企业享受“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红利。四是实行联合验收和联合测绘,优化工作流程。五是简化消防验收清单,逐步推动审批数字化。六是加强现场检查服务,提前介入消防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将问题解决在消防验收备案之前,保障其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专题会议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建筑节能、实名制管理制度、房地产市场交易等的专项治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标准、范围、幅度执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档案管理。2022全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件,处罚金额54.48万元,行政检查4宗,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68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结果按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等进行公示。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根据法定职能,联合规划部门、城综部门对违规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执法,联合人社部门对在建工程建设企业就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行联合执法,联合主管部门对学校、午托、敬老院、民宿、工业园区等地区开展消防安全进行执法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好乡镇街道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对照第一批下放镇街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我局股室分工,由职能相符的股室对接、指导镇街相关执法工作。7月1日至11日期间,我局组织太和镇、太平镇、三坑镇、龙颈镇等各镇政府执法部门开展2022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培训。此次行政执法培训通过对清新区31个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针对行政执法检查过程开展跟班学习。通过现场教学,指导属地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熟悉起重机械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掌握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流程及重点环节,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及时办理年检等工作。通过跟班学习,有针对性地对各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让执法人员熟悉执法行为、执法用语和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应对各种复杂状况的处理能力。
5.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我局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各业务股室投诉方式。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2)自觉接受监督。2022年8月,我局收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我局可能未全面依法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职责的《检察建议书》。针对《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我局立即组织相关职能股室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牵头起草制定清新区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方案代拟稿已经报送区政府。二是依法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近日责令恒信嘉园住宅小区对不符合要求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整改。在对名汇居小区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名汇居无障碍设施不满足验收标准,故不予通过。2022年全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1件,区政协提案12件、市政协提案1件。我局能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
(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全年,我局新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共有7宗,其中5宗进行了开庭审理,我局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总工程师出庭应诉1次,展示我局法治建设的良好形象,其余2次因我市疫情防控原因我局负责人未能出庭应诉。
(4)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案卷管理。11月我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对2022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自评。针对行政执法的重点要点、卷宗管理的规范流程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促执法执法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全年,共收到信访案件及投诉数累计2671件,累计立案数2569件,累计办结数2564件,办结率为99.81%。我局不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重点解决重复信访和积案,成立重大案件处理专班,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疏导群众的情绪,依法维护信访者合法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同时加大对住建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压实社会矛盾纠纷管控和化解工作责任,尽力将矛盾化解到萌芽阶段。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离学懂弄通做实还有距离,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行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尤其是对于文书文号、序号、模板等仍需加强理解。三是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措施落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管理。四是执法人员力量不强、业务素质和责任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1.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强化自查检查力度,扎实推进整改责任落实。
2.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执法程序进行梳理,明确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推行“三项制度”,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重点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执法管理规范。
3.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再优化、再整合、再提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坚持改革创新,整合业务流程,规范办事程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化整合业务表单,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坚持做好法治教育和培训,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