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北京“4.18”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根据《清远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火灾突出风险联合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我区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区住建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综局开展火灾联合排查整治工作。
前期,我局将检查通知和提醒函发到各镇政府,共收到各镇反馈有32宗装饰装修工程。自11月22日起为期一周,我局总工程师阮敏桢带队,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综局组成检查组到太和镇政府开展督导检查。期间,检查组抽查了太和镇3宗装饰装修工程。经检查,装饰装修工程经营者和施工人员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能够提供胶合板阻燃出厂检测报告和电线检测报告,装修现场配备了灭火器材,未发现工人有动火作业。同时,检查发现工程经营者并不重视核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筑资质,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未取得相应建筑资质证书,设计图纸未盖设计出图专用章,未出具消防设计专篇,原装修场所未配备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
检查后,我局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综局、太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交流,今后还需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消除消防火灾隐患,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