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指引工作,根据《清远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工作要求,12月25日,清新区住建局组织局相关股室执法人员及太和、山塘、太平等8个乡镇业务管理人员召开《清远市清新区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宣讲培训交流会议》。
培训会首先是对《清远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文件出台背景、政策框架、主要内容、政策亮点进行宣讲。会上,刘海锋副局长强调,各监管执法人员必须明确“限额以下工程”从用地规划、开工报备、施工过程监督、竣工验收及备案到不动产权登记的全流程办理和监管要求。一是明确“限额以下工程”范围,落实属地管理;二是按指引要求规范建设程序,简化备案流程;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法。
培训会后,参会人员对“限额以下工程”的各项流程及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重点进行交流并提出了目前相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存在的问题进入深层次讨论,并达成一致共识。
通过本次培训交流会,一是明确将我区“限额以下工程”的城镇小型建设工程、农村房屋建筑工程纳入到镇街的日常监管,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了“限额以下工程”办理流程和材料清单,减轻企业及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