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根据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矿山安全监管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7月24-25日,我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对清远市清新区非煤矿山地上办公、生产生活建筑进行了消防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抽取了清远市清新区谷城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隔圳村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白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对矿区的地上办公、生产生活建筑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消防审验等情况。检查中指出矿山企业需继续加强消防整治,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完善消防审验。
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强辖区非煤矿山地面建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做好消防审验工作,提升非煤矿山地面建筑预防火灾和灭火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