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区限额以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市政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规范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清建〔2023〕99号)等文件精神,清新区住建局于2024年12月11日组织我区各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召开清新区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工作宣讲培训会议。
会议由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股股长罗刚同志主持。质量安全监督股工程师阮振文同志和黄海泉同志结合《清远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分别就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包括实施对象、实施原则、实施流程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各镇有关工作人员就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清新区住建局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分享经验和看法,互相学习和借鉴。
通过本次培训,使各镇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