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3-01-31 15:43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单位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1月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0条。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2022累计公开财政性资金类信息11条。

  (二)城乡建设工作及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22累计公开城乡建设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26条。

  (三)其他类别信息公开情况

  2022累计公开其他类别信息2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29次依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2022年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我局没有收到减免收费申请。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来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至目前我局制作政府信息公开2145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2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3950.508056万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1

  1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2

  1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9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民生建设、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公开上仍有不足,与建设事业发展、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做好民生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民生建设信息;三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审批、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四是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规章预公开制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7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