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单位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1月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5条。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2023年累计公开财政性资金类信息34条。
(二)城乡建设工作及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23年累计公开城乡建设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93条。
(三)其他类别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累计公开其他类别信息48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39次依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2022年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我局没有收到减免收费申请。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收到1宗行政诉讼申请。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至目前我局制作政府信息公开2320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民生建设、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公开上仍有不足,与建设事业发展、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做好民生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民生建设信息;三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审批、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四是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规章预公开制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