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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16 09:1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单位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1月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0条。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2024年累计公开财政性资金类信息28条。

  (二)城乡建设工作及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24年累计公开城乡建设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40条。

  (三)其他类别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累计公开其他类别信息3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24次依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2022年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4我局没有收到减免收费申请。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收到2宗行政诉讼申请。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至目前我局制作政府信息公开2520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民生建设、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公开上仍有不足,与建设事业发展、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做好民生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民生建设信息;三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审批、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四是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规章预公开制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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