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有关办理程序和手续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从清新区人才库中以不少于1:3的比例在人才库中抽取人员,经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专项工作聘员考察小组面试,最终拟聘用黄健宇为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专项工作聘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中心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5817323。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