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我第五次因酒(醉)驾被查了,上个月我因醉酒驾驶被抓,现在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这名酒(醉)驾“钉子户”说出的话震惊了在场所有人 8月5日21时许,清新交警在清新区龙颈镇军营村委会门前路段开展设卡夜查执勤时,依法对一辆号牌为粤RTG***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 民警对驾驶员梁某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75mg/100ml,符合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的酒后驾驶国家标准。 而驾驶员梁某坚决地说自己当晚没有喝酒,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原来其中午12时许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酒,一直休息到晚上吃完晚饭后才驾车回家,不料归家途中因酒后驾驶被清新交警查获。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梁某原来是“老熟人”了,这已经是他第5次酒(醉)驾了。 01 2018年10月14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02 2020年5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5天。 03 2020年9月10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多月。 04 2023年7月8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取保候审,现在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05 最后则是这次因酒后驾驶被清新交警查获,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执勤民警依法对梁某再次酒后驾驶、在无合法证件的情况下仍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3500元、强制拖移机动车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 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 各位要切实遵守交通法规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