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qyqxgaj/gkmlpt/annualreport#3959。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7号,邮编:511800,电话:0763-5811071。
(一)概述
2023年,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不断完善网站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明确责任分工。把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作为对外宣传、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分局政委任组长、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局指挥中心负责对网站进行维护和内容更新,指派了专人跟进日常工作,为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加强与区政府和市局信息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网站管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规范工作细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真正把公安执法和管理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回应群众疑问及呼声,展示公安机关公开、公正、自信、务实的法治形象。不断推动分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起,行政复议0起、未发生行政诉讼。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紧盯群众需求,紧跟先进技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可读性、亲民性和实用性。四是严格保密纪律。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关系,明确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警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审核后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度,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共发布信息25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03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3条,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3条。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区政策文件解读、夏季打击整治行动情况、安全宣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情况和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重大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普及法律知识、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的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度,清新公安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1条,已按相关法律法规一一作了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清新公安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效,但仍存在有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事项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的发布。在政务信息公开互联网站方面,由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依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安信息网站(内网)方面内容,确保及时更新,充分利用媒体、网站现有的专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健全完善相关宣传工作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局公安机关宣传部门要求,健全宣传制度,严格工作规律,明确各警种、各部门的选择职能,努力构建一支宣传队伍、提高宣传能力,共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要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检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督促警种各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