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一)迅速抓好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开幕当天,我局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起好头。及时组织召开局党总支(班子成员)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大会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二)深入开展全员培训。落实好党总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开展全覆盖培训,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订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读本分发给党员干部,并组织学习研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能力和动力,全面依法履行自然资源各项职能。
(三)全力推进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结合起来,与当前自然资源工作业务结合起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良好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自然资源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领导领学。局主要负责人发挥“头雁”效应,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发展阶段法治宣传新要求等内容,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不断提升法律思维和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的观念。
(二)学以促用。局班子成员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法治理念,坚持重大问题必过问、重大任务必督导、重点环节必协调,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疑难问题;着重发挥干部职工的“关键骨干”作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全力提升全区自然资源工作法治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总支(班子成员)会议、局务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定期会同班子成员认真研究部署2022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依法行政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统筹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
(二)局主要负责人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特别是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过程中,坚持落实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落实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多次召开局党总支(班子成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把握纲要精神和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扎实把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全面贯彻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执法、行政审批等领域,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我局通过召开局党总支(班子成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组织学习《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若干底线要求的通知》发的新文件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夯实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二)我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了打击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违规开采稀土矿行为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坚持行政审批质效并重。一是主动服务企业。设立“企业服务中心”,打造企业与部门对接沟通平台,主动与企业对接,实现“零距离”交流服务。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优化和创新了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局窗口全年对外办件数共1527宗。三是严格项目审批。从规划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等环节入手,严把规划审查安全关,确保建设项目在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下合理规划。尤其对危化物品仓库、易燃易爆炸存在危险的建设项目严格依法审批,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征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严格审批。
(2)稳妥推进土地利用重点改革。一是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9月30日《清远市清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由清新区政府正式印发。我局指导通过村民表决的两个试点项目地块入市,其中浸潭镇六甲洞村委会下迳村项目已通过清新区涉农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并于12月9日完成签约;太和镇三坑滩村入市方案已获区政府批复,正准备挂牌出让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点状供地项目建设,保障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广泛征集点状供地项目,经统筹考虑筛选出4个项目总面积约60亩,最终获市局批复3个项目总面积约54亩。
(3)着力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一是做好矿业权人信息网上公示和采矿权占用费征收工作。2022年按时完成了20个矿山矿业权人信息网上公示工作并做好年度采矿权占用费征收工作。二是加大对矿山监督管理力度。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日常例行检查和“五一”、“十一”、二十期间等重要时间段全面巡查检查工作,共出动车辆75台(次)、检查人员237人(次),检查企业76家(次),发现开采矿山安全隐患2处,整改排除安全隐患2处。
(4)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已根据国家、省最新规则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清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方案。二是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2022年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39个,其中已通过市政府批复实施的共22个,正在编制的共17个。目前清新区镇区、工业园区及重点园区范围已达到控规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要求,通过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加强耕地保护宣传。2022年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88宗,已整改57宗,整改率64.77%。四是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已完成二轮公示,其中已完成签章工作116个行政村共100426宗、资料审查41个村共22436宗。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保障水平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压实部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加强备案审查等事后监督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目前我局没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2)出台方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印发《关于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方案》,大力支持敢担当有所作为的干部发展,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敢担当敢作为。结合全区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区委“一榜一牌一令”和局15项重点工作,高效推动自然资源工作开展。
3、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分局诉讼案件的办理、重大案件的审议、政策法律理论的研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等工作;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积极开展卫片违法用地整改。2022年整改2021年度违法用地174.18亩。
(2)全力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022年,我局共出动车辆117台(次),巡查人员455人(次),巡查废旧矿山、旧非法开采点等51个,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2宗。我局会同公安部门共捣毁9个非法盗采稀土资源矿点,采取强制措施10余人。
(3)着力提高巡查上线率。在线巡查人员平均上线率为94.8%,上线时间27910.06小时,巡查距离236759.66千米,上报土地事件585宗,待核查3宗、待立案事件0宗,已结束事件143宗,已结案事件12宗,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4)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职能,精心组织,扎实有效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土地日”等宣传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走访矿山企业、项目建设工程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等,发放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宣传手册和政策知识500余份。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1)积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我局经办人大和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5件,均认真及时办理。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了征地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一书四方案等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信息。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网站发布信息132条,其中通知公告类93条,工作动态31条,受理并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
(4)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评估舆论风险,在文件发布的同时做好说明解读工作,提前做好群众的咨询解答工作。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扎实做好自然资源信访维稳工作。在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及特殊节假日期间,做好信访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同时按照24小时值班工作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值守,确保遇见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置应对。2022年,共收转办信访件179宗,其中自然资源部转4宗,国家、省、市、区信访平台转175宗。已办结179件,及时受理率答复率100%,为社会和平稳定保驾护航。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本年度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4宗,已出庭应诉1宗。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一是抓好“关键少数”,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其他干部职工主动学、认真学,把宪法、民法典、法规规定和廉政制度等党纪国法学习贯穿年度学法的始终。二是组织宪法学习、学法用法考试,坚持把学法与用法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思维和法治意识。
(2)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我局积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具体案件指导、以案促学等方式推进乡镇执法工作有序地开展。2022年以来,我局共组织3次自然资源系统的业务培训,各镇参与培训共72人次。同时主动建立沟通平台,对乡镇提供资料参考和技术协助,2022年以来对乡镇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的实操培训、指导超35次,指导案件达15宗,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业务和管理水平。
(3)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还针对重点领域加大宣传力度,比如,为有效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我局组织开展了“打击乱占耕地和违法违规开采稀土矿行为”宣传,制作了主题为“铁腕整治,重拳出击”的打击非法盗采稀土行动宣传视频;为打击乱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行为,为我区3572个村民小组制作宣传横幅和海报,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4)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格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相关要求,组织局执法人员33人参加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及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业务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违法用地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比如农村民宿民居违法占地,虽然面积不大,但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三是土地执法监察联合办案机制有待完善。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执法权限已下放到镇,区镇联合执法的机制仍需要进一步理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全面提升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服务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自然资源党员干部队伍。
2、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一是抓好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分门别类建立违法用地整改台账,以改革的思维破解执法难题;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将违法违规用地发现在萌芽、制止在初始。二是理顺区镇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划分区镇两级权责边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3、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面向干部职工组织学法,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学法用法相结合,打造一支既精于执法,又善于普法的行政执法队伍。二是开展社会面宣传引导,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政策要求,普及到基层干部群众,逐步强化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