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清新区龙颈镇、禾云镇产业搬迁及配套道路等两个项目)》的成果公告

时间: 2023-06-26 09: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清新区龙颈镇、禾云镇产业搬迁及配套道路等两个项目)》于2023年6月16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编号:4418002023062),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该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清新区龙颈镇军营村、龙东村,禾云镇鹿田村,为贯彻实施清远市关于“十四五”期间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任务及推进清新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项目,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可以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因项目选址范围不符合《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满足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等文件要求,使用省下达清远市的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落实。

二、调整范围和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清新区龙颈镇军营村、龙东村,禾云镇鹿田村,总面积25.3606公顷,调整前其规划用途为农用地24.0260公顷、其他土地1.3346公顷。调整后其规划用途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清新区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25.3606公顷

三、批准机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四、批准文件:《清远市清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清新区龙颈镇、禾云镇产业搬迁及配套道路等两个项目)》(编号:4418002023062)

五、批准日期:2023年6月16日

六、公示方式: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官网网站公告,在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龙颈镇军营村、龙东村,禾云镇人民政府、鹿田村委公告栏进行纸质公示。

附件: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图.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年6月26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