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盈富工业园消防器材检测中心等四个项目)》(以下简称《审批表》)于2023年7月14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18002023063),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该落实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盈富工业园消防器材检测中心等四个项目符合广东省使用预留规模的政策要求,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组织编制《审批表》将项目范围内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落实规模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等相关文件,盈富工业园消防器材检测中心等四个项目为符合使用省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审批表》落实地块位于清新区龙颈镇、太和镇、太平镇,共12个地块,共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7.4459公顷,未突破省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审批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预留规模落实后,清新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27.4459公顷。
四、批准机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3年7月14日
六、批准编号:4418002023063
七、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龙东村公告栏;太和镇人民政府、三坑滩村、黄坑村公告栏;太平镇人民政府、北坑村、天良村、年丰村公告栏。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年 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