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规定,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对辖区涉及探矿权进行了排查清理,发现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桃源金多金属普查(浸潭桃源)、广东省清新县石潭镇新寨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广东省清新县辣菜水铅锌矿详查(石潭镇辣菜水)、清新县石潭镇坑尾铅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广东省清新县白芒铁矿详查(龙颈镇)等5个探矿权已过期失效,且探矿权人在探矿权证过期后,未依法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或注销登记手续。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现依法对上述5个探矿权予以公告注销(详见过期探矿权证清单)。
本次公告时间为30天(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27日),若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探矿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提供能够说明原因的相关证明文件,书面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无异议。公告结束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将依法上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注销探矿权证。
特此公告。
附件:过期探矿权证清单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过期探矿权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