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项目、浸潭镇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花塘基低地片区配套泵站项目等十五个项目)》已于2025年1月15日获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编号:4418032025001)。
通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将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项目、浸潭镇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花塘基低地片区配套泵站项目等十五个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林地、草地、陆地水域等19.2938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教育用地、环卫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电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咨询,咨询电话:5202989。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