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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 2021-02-04 16:2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0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年度,是实施“七五” 普法收官之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依法行政办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新委发〔2017〕4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十个方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对照文件内容,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为切实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事务,保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和人员,压实主体责任,并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上年度本领域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八点进行述职述法,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区统计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坚持防疫、业务两手抓,做到疫情防控和统计业务“两不误”。一是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进行排查,着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依法防控意识;二是选派三名党员干部参加区直机关防疫战斗工作队,与全区坚守一线的战友和广大人民群众同舟共济、共御疫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高高飘扬;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一方面及时调研疫情对全区各行业的影响。疫情期间,街头人员稀少,采价员如往常一样出现在商场、超市、药店和集贸市场等调查点,实地了解市场供需情况,准确采集市场真实价格,为政府实时掌握价格变动情况,做好特殊时期市场供给,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提供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发动各股室专业人员通过统计专业微信群和QQ群向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联网直报投资企业等推送防疫知识、健康提示及疫情期间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企业统计员在各自所在企业的内部群转发,做好疫情防控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中。每周在单位微信工作群转发的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科普知识、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法律法规解读等推文链接,及时在群内通报典型案例;在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海报,增强干部职工,树立依法、科学、理性、健康的防疫理念;运用LED电子屏全天候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涉及的法律法规,向社会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疫情防控法治氛围。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开展廉政教育

  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其中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并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我局党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5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抓牢制度的笼子,合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队伍;6月,开展“学王烁、战疫情、强自信、建功业”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弘扬王烁同志的精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常态化,引领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9月,副局长何炳全同志带领全体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干部职工对抗疫一线英雄的经历深有感触,并在深切感悟抗疫精神中升华思想,表示要牢记初心、不辱使命,践行为党为国为人民奋斗的责任担当精神。11月,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我局派遣业务骨干参与贯彻《意见》、《办法》专题党课,积极提高单位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让以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强化职工廉政意识,更进一步加强了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依法统计,深入开展“法治统计”创建活动

  (一)根据区“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和年初市统计局布置的工作任务,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执政的有效实现方式,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实行集体民主决策,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二)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结合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要求,我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法治统计”创建活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关键之年,我局不断寻求新的载体,创新普法形势,结合统计法制工作,开展有声势、有影响和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以进一步巩固“七五”普法工作在我局已取得的成果。

  (四)进一步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执法人员培训,贯彻落实《统计管理条例》,做好制度建设、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

  (五)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区统计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及《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试行)》等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

  (六)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与法律咨询制度。区统计局聘请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向雪清律师与谭桂德律师(实习)作为局法律顾问,为区统计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同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区统计局今年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等多场法治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质量,增强依法统计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

  五、继续深入实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规划

  (一)完善统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以提高素质、完善保障入手,提出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实施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推进统一统计执法形象工作,加大文明执法的推广力度、礼貌执法、文明执法。

  (三)巩固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根据省、市统计局统一部署,为强化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确保各镇统计信息中心和规上企业达到“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六化”(即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调查合法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统计教育常规化)的标准,我局在市统计局的指导下对我区的四上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发现未达标的企业现场进行督促改正,并要求企业迅速整改完成。

  (四)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区统计局把普法工作融入统计日常检查、执法检查全过程、各环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决心,进一步加大我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统计数据造假、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力量,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区统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市统计局的部署,重点对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等企业单位进行检查,2020年,区统计局在清新区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对象包括清新辖区规模以上企业7家。本次执法检查,保证了统计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更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依法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区统计局始终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每一次执法检查转化为生动普法实践,使之成为最好普法素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知晓度、满意度和支持度。

  (五)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健全统计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统计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统计局根据上级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执法程序和行为。

  (七)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统计局积极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广东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促进严格规格公正文明执法,充分保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过程严谨、结果可靠;组织学习《广东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提高行政检查水平。

  六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区统计局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一是利用单位微信群和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年均推送普法文章逾百篇。二是利用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今年适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局更是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灵活运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短信、微信、横幅、画报、大屏幕、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手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行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到每家每户,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和普查氛围。三是巩固本单位电子屏等传统宣传阵地,不仅通过单位电子屏等信息传播载体滚动播放最新出台法律法规条文,还定时更新单位宣传栏,为市民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四是组建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活动,积极向服务对象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贯彻“谁普法谁服务”责任制度。

  综上所述,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标准,特别是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多个方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着眼于强化全局统计法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法治,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为促进我区统计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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