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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16 15:3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广东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工作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认真落实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区统计局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作出统计应有贡献。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局党组本年度召开法治专题会议共2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一是按照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及法治清新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制定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二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按照《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三是按照法治清新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清新建设的各类法治学习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重要时间节点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清新建设。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发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动法治精神、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根据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的通报》,我局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文件;单位未开展年度法治建设测评。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在考评年度内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数量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整改,立行立改。一是制定《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3年全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制度,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学法责任、学法内容、学法要求;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已补充完成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测评工作,计划第四季度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测评工作;积极履行统计职能作用,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截至12月31日,已对辖区内的37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含2家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企业),100%完成计划数。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局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制定学习教育宣传计划,深入推动法治精神、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区统计局已组织法律专题党组会议4次,学习法律思想、法制条文超20个;组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会议4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次;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

        (一)持续深化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3月29日,组织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深化学习领悟、深化责任落实、深化自查自纠、深化统计监督、深化工作协同,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各个环节的工作;5月底完成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6月进入专项数据核查及统计执法检查阶段工作。2023年,区统计局各专业已对全区290家一套表企业(单位)开展源头数据核查;对67家企业开展专项数据核查;对92家一套表企业(单位)开展入退库检查,其中入库企业75家,退库企业17家。

        (二)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及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3年全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计划》《清远市清新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等制度、计划和通知,不断规范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单独或联合开展大型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共3场,开展送法到企业专题宣讲活动1场。

        (三)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区统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我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统计数据造假、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023年以来,我局已依法依规对37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其中工业12家、建筑业4家、商业10家、服务业2家、房地产业3家、投资4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检查2家企业。执法过程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亮证执法等执法工作制度。执法过程中,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知晓度、满意度和支持度。

        (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推进统计监督与部门监督贯通协调,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的协同,深入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委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努力提升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能力。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局与建设高效的法治政府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法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还有所欠缺,宣传手段不够丰富,说教式的普法教育未能深入人心。

        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区统计局行政编制人员少,全局只有10个行政编制人员,没有统计执法编制岗位,由于人员的流动等原因,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不足。当前全局只有2名持有统计执法证书的人员,面对越来越重的“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压力巨大。

        三是统计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了解不深,对统计法律法规认识不深,认为“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只是年年检查的一种形式,导致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人员统计理论和统计法律知识欠缺,填报统计报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意识有待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区统计局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标准,对标市统计局对法治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法治生态,彰显新时代统计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本色。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加强学习领悟,明确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性,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为服务清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二是持续深化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统计造假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三是深入推进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不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抓好关键节点法治宣传,利用“民法典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在全区统计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统计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四是把统计法治建设和法治清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区统计局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常用法律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培训,督促指导全区统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性统计执法证书考试。同时加强统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政府统计部门公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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